案件详情
【原告XX】与【被告C】及案外人共同签署《投资入股协议书》,约定共同在境外投资设立某餐饮有限公司,经营范围为餐饮相关服务。协议约定各方出资、股权比例、经营管理权限等事项,原告XX依约向被告C支付了出资款。后原告XX主张被告C未全面履行出资义务,且在公司运营中存在虚假报账、不履职等根本性违约行为,导致公司无法正常经营,遂向国内某法院提起诉讼,要求被告C返还投资款、支付违约金并承担诉讼费用。
我方律师接受【被告C】委托,代理本案诉讼。律师经全面审查案件材料,发现案涉《投资入股协议书》明确约定,投资设立的目标公司适用境外某国的公司法及相关法律法规,各方权利义务受该国法律调整,且公司的注册地、经营地均位于境外。本案属于典型的涉外合同纠纷,案涉协议已明确约定适用境外法律,且纠纷实质与境外法律体系紧密关联。同时,案涉目标公司已在境外依法登记设立,原告XX作为股东,主张的公司经营、出资违约等争议,应依据目标公司注册地的法律及协议约定解决。
律师当庭提出核心抗辩:本案属于涉外合同纠纷,案涉协议明确约定适用境外法律,且争议事项与境外公司的设立、经营、股权变动等事项直接相关,国内法院对本案不具有管辖权。原告XX的起诉不符合我国民事诉讼法及涉外民商事案件管辖的相关规定,依法应驳回起诉。
法院经审理,采纳我方全部抗辩意见,认定案涉《投资入股协议书》属于涉外合同,明确约定适用境外法律,本案争议事项不属于国内法院管辖范围,依法裁定驳回原告XX的起诉,本案以我方当事人胜诉结案。
案件总结
本案核心争议为涉外投资合同纠纷的管辖权认定与准据法适用。原告试图以国内法院管辖突破协议约定的境外法律适用,要求被告承担返还投资款与违约责任。律师精准抓住案涉协议的涉外属性、法律适用条款、目标公司的境外注册经营事实,结合我国涉外民事诉讼管辖的法律规定,成功抗辩国内法院无管辖权,最终促成法院驳回原告起诉,为委托人避免了不必要的诉讼成本与跨境纠纷风险,同时维护了协议约定的法律适用与争议解决条款的效力。
律师价值
涉外法律关系精准识别:穿透案件表象,准确认定案涉纠纷的涉外属性,锁定协议约定的境外法律适用条款。
管辖权异议策略构建:围绕涉外合同管辖规则、准据法适用、目标公司注册地事实,构建完整的管辖权抗辩体系。
程序争议高效突破:通过精准的法律论证,一次性解决管辖权争议,避免案件进入实体审理,为委托人节省大量时间与诉讼成本。
跨境纠纷风险防控:成功阻断不当管辖主张,维护了协议约定的争议解决路径,为委托人后续处理境外投资争议奠定了合法基础。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