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件过程
2020年6月至12月,原告某织带公司向被告某无纺布制品公司供应口罩绳,货款共计356.020.20元。原告开具了两张金额合计91.700元的发票并缴纳了12.838元税款。经催讨,被告仅于2021年4月支付20.000元,原告另自认通过案外人收到2.330元并主动给予7.920.40元优惠,剩余货款335.314元未付。原告起诉要求支付货款及逾期利息。张X律师代理原告,同时申请财产保全,冻结被告银行账户存款335.000元。被告经合法传唤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法院依法缺席审理。
重要突破点
财产保全及时有效:起诉同时申请保全,成功冻结被告账户资金,为后续执行提供保障,迫使被告无法转移资产。
证据链完整:销货清单、微信聊天记录等证据充分证明买卖合同关系及欠款事实,被告放弃质证权利。
主动让步促成判决:原告自愿给予近8.000元优惠及自认已收款,体现诚信,法院全额支持剩余诉求。
张X律师价值
张X律师代理原告,在起诉前即精准研判被告偿付风险,果断申请财产保全冻结被告账户,确保判决后能顺利执行。庭审中完整举证销货清单、微信记录等证据,被告缺席情况下法院全额支持货款33.5万余元及利息,并判令被告承担全部诉讼费和保全费,最大限度维护了当事人的债权利益。
案件结果
东阳市人民法院判决:被告于判决生效后十日内支付原告货款335.314元及自2021年5月19日起按LPR计算的逾期利息;案件受理费、保全费合计5.360元由被告负担。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