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件过程
2024年2月23日晚,被告人吕X驾驶小型轿车追尾前方无牌电动轻便摩托车,致摩托车驾驶人受伤经抢救无效死亡。经认定,吕X负事故主要责任。事故发生后,吕X主动报警并在现场等候处理。案发后,其积极与被害人家属协商,达成补偿协议并取得谅解。吕X曾有赌博行政拘留前科,但无交通肇事前科。公诉机关以交通肇事罪起诉,建议量刑有期徒刑七个月、缓刑一年。张英律师作为法律援助中心指派的辩护人,为吕X提供辩护。
重要突破点
自首认定:事故后主动报警、现场等候,依法认定为自首。
积极赔偿获谅解:与被害人家属达成补偿协议并履行,取得书面谅解,成为缓刑关键。
认罪认罚:自愿签署具结书,依法从宽处理。
张英律师价值
张英律师作为法援辩护人,精准把握自首、赔偿谅解、认罪认罚三大从宽情节,成功说服法院采纳缓刑建议,使当事人免于实刑,体现了刑事辩护中量刑情节整合运用的专业价值。
案件结果
东阳市人民法院判决:被告人吕X犯交通肇事罪,判处有期徒刑七个月,缓刑一年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