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X与李X离婚纠纷案
审理法院信息
河北省某县XX(为保护当事人隐私,不展示具体法院名称及案号)
案情简介
原告王X与被告李X因离婚纠纷诉至法院,王X委托河北XX律师作为诉讼代理人。王X主张,双方自由恋爱,育有一女一子,后因感情破裂要求离婚,并请求子女抚养权及财产分割。被告李X未提交书面答辩。
办案经过
贾如梦律师接受原告王X委托后,协助王X梳理双方感情状况、子女情况、财产情况。在庭审中,贾如梦律师积极与被告方沟通协商,就离婚、子女抚养、财产分割等事项达成一致意见,促成调解。
案件结果
经法院主持调解,双方达成协议:一、原被告离婚;二、女儿由原告抚养,儿子由被告抚养,抚养费各自承担;三、XX牌轿车一辆归被告所有;四、其他事项互不追究。案件受理费200元减半收取100元,双方各负担50元。调解书经双方签收即具有法律效力。
律师价值
本案是一起离婚纠纷的调解结案案例。贾如梦律师作为原告王X的代理人,通过积极有效的调解沟通,在维护当事人离婚意愿的同时,妥善解决了子女抚养和财产分割问题。调解方案平衡了双方利益,避免了判决后的执行矛盾,实现了案结事了。本案体现了贾如梦律师在家事纠纷中善于运用调解手段、化解矛盾、减少当事人诉累的专业能力。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