某木材经销处与大元某集团合同纠纷案(两案调解)
审理法院信息
河北省某市新华区人民法院、运河区人民法院(为保护当事人隐私,不展示具体法院名称及案号)
案情简介
原告某木材经销处(经营者李X)与被告大元某集团因多笔买卖合同欠款产生纠纷,先后提起两起诉讼。第一案涉及2008年至2012年多笔欠款,总货款121万余元,被告陆续还款后尚欠83282.25元;第二案涉及另一批货款,被告尚欠497000元。原告委托河北XX律师及另一名律师作为诉讼代理人。两案均在法院主持下达成调解。
办案经过
贾如梦律师接受委托后,全面梳理了十余年的供货合同、送货单、还款记录、对账录音等证据,清晰还原了每笔欠款的金额、时间及违约金计算方式。在诉讼中,贾如梦律师积极与被告方沟通,考虑到被告系大型企业,调解更有利于快速回款。最终,两案均以调解结案。
案件结果
第一案(新华区法院):被告于2023年6月30日前偿还欠款41500元;如逾期,原告可就全部欠款本金及利息(按LPR计算)申请强制执行。案件受理费941.03元由原告承担。
第二案(运河区法院):被告共需偿还货款497000元,分两期于2023年6月30日、12月31日前各付248500元;如有任何一期逾期,被告需立即给付剩余全部货款及利息(按LPR计算)。案件受理费4378元由原告承担。
律师价值
这两起案件均是跨度长达十余年的买卖合同欠款纠纷,证据繁杂、账目混乱。贾如梦律师作为原告代理人,通过系统性证据整理和精准的对账核算,成功将两笔旧账转化为可执行的调解债权。在调解中,贾如梦律师充分考虑到被告的支付能力,设计分期付款方案,既确保原告尽快收回部分款项,又保留逾期加罚及全额强制执行的救济权利。两案调解结案,避免了漫长诉讼,体现了贾如梦律师在处理陈年旧账、复杂对账纠纷中的耐心、细致和高超调解技巧。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