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某除尘设备公司与湖北某机床公司买卖合同纠纷案
审理法院信息
湖北省某市某区人民法院(为保护当事人隐私,不展示具体法院名称及案号)
案情简介
原告河北某除尘设备公司与被告湖北某机床公司因买卖合同纠纷诉至法院,原告委托河北XX律师作为诉讼代理人。原告主张,被告欠付货款XXX元及逾期付款损失。经法院主持调解,双方达成协议。
办案经过
贾如梦律师接受委托后,梳理了合同、送货单、发票、对账记录等证据,清晰计算出欠款金额及逾期损失。在调解中,贾如梦律师积极与被告方协商,设计分期付款方案,并约定逾期加速到期条款,确保原告债权安全。
案件结果
双方达成调解协议:被告分五期支付原告货款XXX元,分期付款期内利息按一年期LPR计算,如逾期则加速到期并加收逾期利息。案件受理费13716元、保全费5000元由原告自愿负担。
律师价值
本案是一起大额买卖合同纠纷,涉案金额254万余元。贾如梦律师作为原告代理人,通过调解为客户争取到全额本金的稳定回款方案,同时保留了逾期加速执行及利息追索的权利,避免了漫长诉讼和执行风险。贾如梦律师在调解中主动承担诉讼费用,体现了为当事人争取整体利益的谈判智慧。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