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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师价值

1. 精准梳理案件起因,明确被害人先行过错,为从轻处罚提供关键依据; 2. 积极推动民事赔偿与刑事谅解,为缓刑适用奠定最重要基础; 3. 充分阐释初犯、偶犯、认罪悔罪等情节,依法争取从宽处理; 4. 成功为被告人争取缓刑判决,最大限度维护人身自由与正常生活。

案件详情

判决法院:湖北省十堰市茅箭区人民法院

判决时间:2015年6月11日

代理身份:被告人

一、案件详情

被告人沈X因店面租金问题与被害人发生争执,被害人先动手击打被告人面部,后被告人持木棒将被害人头部打伤。经鉴定,被害人损伤程度分别构成轻伤一级、轻伤二级,被告人行为构成故意伤害罪。案发后,经辩护人协调,被告人家属与被害人达成赔偿协议,赔偿经济损失90000元,并取得被害人书面谅解。

二、我方辩护请求

1. 本案系民间纠纷引发,被害人存在先行过错,对矛盾激化负有责任;

2. 被告人当庭自愿认罪,悔罪态度明显,依法可从轻处罚;

3. 被告人已积极赔偿并取得被害人谅解,社会矛盾已化解;

4. 被告人无犯罪前科,系初犯、偶犯,人身危险性较小;

5. 请求法院对被告人从轻处罚,并适用缓刑。

三、案件总结

本案因租金纠纷引发故意伤害,致被害人两处轻伤,法定刑在三年以下。辩护人围绕被害人过错、自愿认罪、全额赔偿、被害人谅解等核心从轻、减轻情节展开有效辩护。法院采纳全部辩护意见,以故意伤害罪判处被告人有期徒刑一年,缓刑二年,未实际收监执行,实现法律效果与社会效果统一。

四、律师价值

1. 精准梳理案件起因,明确被害人先行过错,为从轻处罚提供关键依据;

2. 积极推动民事赔偿与刑事谅解,为缓刑适用奠定最重要基础;

3. 充分阐释初犯、偶犯、认罪悔罪等情节,依法争取从宽处理;

4. 成功为被告人争取缓刑判决,最大限度维护人身自由与正常生活。


  • 2015-06-01
  • 被告
  • 缓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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