健康权受损引互诉,巧妙调解一并解决——生命权、健康权纠纷调解案
案件类型:损害赔偿
判决法院:甘肃省庆阳市西峰区人民法院
代理立场:代理反诉原告(本诉被告)何XX
代理结果:达成和解
案件内容:本诉原告党某某诉称在修路时遭被告何XX兄弟殴打受伤。审理中,何XX提起反诉,称因党某某不配合鉴定导致其支付检查费,要求返还。双方互为原被告,矛盾尖锐。
争议焦点:1. 本诉中殴打事实是否存在及责任划分;2. 反诉中检查费损失是否应由对方承担。
律师价值:律师代理反诉原告,在案件陷入“罗生门”的情况下,没有拘泥于事实细节的纠缠,而是着眼于快速、低成本解决纠纷。积极参与调解,从诉讼风险、时间成本、执行难度等多方面为当事人分析利弊,最终促成双方“一揽子”解决本诉与反诉,达成由一方一次性赔偿另一方损失的调解协议。
办案心得:对于事实争议大、证据薄弱的人身损害互殴案件,判决结果具有高度不确定性,且易激化矛盾。律师应适时引导当事人转换思路,考虑调解解决。通过将本诉反诉合并处理,进行“对冲”和“折抵”,往往能达成令双方都相对满意、案结事了的方案,体现了律师化解矛盾的综合能力。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