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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西奉和律师事务所 主办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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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告A】与【被告B】经介绍结婚,婚后生育两名子女。因婚前缺乏了解、性格差异巨大,婚后长期矛盾不断,【被告B】存在家庭暴力、婚内出轨等严重过错,导致夫妻感情彻底破裂。【原告A】曾第一次起诉离婚,法院判决不准离婚后,双方长期分居,感情无任何修复可能。

【原告A】再次委托邹X律师提起离婚诉讼,请求判令解除婚姻关系、子女由【被告B】抚养、依法分割夫妻共同车辆,并由对方承担诉讼费。

【被告B】经法院合法传唤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视为放弃答辩、举证、质证权利。邹X律师向法院提交完整证据:结婚证、第一次离婚判决书、分居证明、子女意愿视频、车辆登记信息、家暴与出轨相关证据等,证明双方感情确已破裂、无和好可能,符合法定离婚条件。

关于子女抚养:两名子女均年满八周岁,明确表示愿意随【被告B】共同生活,法院依法尊重子女真实意愿,判令由【被告B】直接抚养,【原告A】按月支付抚养费至子女成年,抚养费标准参照当地居民消费性支出依法确定。

关于财产分割:夫妻共同车辆登记在【原告A】名下,【原告A】自愿将车辆归【被告B】所有,并承担过户费用,放弃分割补偿,系自主处分权利,法院予以确认。

法院经审理采纳邹X律师全部意见,认定夫妻感情确已破裂,依法准予离婚,对子女抚养、财产分割作出清晰、合理判决。

案件总结

本案为第二次起诉离婚纠纷,核心事实为:一方存在家暴、出轨过错,第一次判不离后分居满一年以上,感情完全破裂,符合《民法典》准予离婚法定情形。案件同时涉及子女抚养权(年满八周岁尊重意愿)、夫妻共同车辆分割、抚养费标准确定等问题。

邹X律师通过固定分居事实、第一次判决文书、子女意愿、过错证据等,成功说服法院认定感情破裂,实现离婚诉求;同时尊重子女意愿与当事人财产处分意愿,达成兼顾法律规定与当事人意愿的最佳结果。

律师价值

邹X律师专注婚姻家事诉讼,擅长离婚、子女抚养、财产分割、家暴维权等案件,对“二次起诉判离标准”“子女意愿采信”“过错证据认定”等裁判规则把握精准。本案中,律师在对方缺席情况下,完整呈现案件事实与法律依据,确保法院依法判离,同时稳妥处理子女抚养与财产分割,实现委托人核心诉求。

该案充分体现律师在离婚纠纷中的关键作用:能够帮助当事人固定感情破裂证据、把握起诉时机、争取有利抚养安排与财产分割,以专业、温情、高效的法律服务,帮助当事人走出不幸婚姻,开启新生活。


  • 1970-01-01
  • 原告
  • 胜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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邹婷律师,现执业于江西奉和律师事务所,高级合伙人,一次性高分通过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荣获英语专业八级证书,兼具深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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