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案件详情
被不起诉人李某,因涉嫌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罪,于2023年11月被公安机关刑事拘留,后变更为取保候审。公安机关侦查认定:李某在明知他人从事违法犯罪活动的情况下,将其公司U盾及银行账户提供给他人使用,涉案账户入账金额共计40余万元,遂以涉嫌帮信罪移送审查起诉。孟庆扬律师接受委托后,围绕帮信罪的核心构成要件,重点攻坚 “主观明知” 这一关键争议点,全面梳理案件材料,提出现有证据不足以证明当事人主观上明知他人利用信息网络实施犯罪,为当事人争取无罪辩护。
二、处理结果
山东省滕州市人民检察院经审查并退回补充侦查后,仍然认为公安机关认定当事人涉嫌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罪的主观明知事实不清、证据不足,不符合起诉条件,最终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相关规定,决定对被不起诉人某不起诉。
三、案件总结
本案系典型帮信罪案件,核心争议为主观明知的认定,这也是帮信罪案件辩护的关键突破口。孟庆扬律师精准抓住案件证据短板,围绕主观明知的证明标准提出专业辩护意见,推动检察院作出存疑不起诉决定,成功为当事人避免了刑事追诉,消除了案底风险。
四、律师核心价值
1. 精准锁定核心争议,直击主观明知漏洞
聚焦帮信罪主观明知的认定标准,指出现有证据无法证明当事人明知他人利用信息网络实施犯罪,动摇指控根基。
2. 推动补充侦查,强化辩护逻
全程跟进审查起诉阶段,推动案件退回补充侦查,进一步夯实证据不足的辩护意见,为不起诉决定奠定基础。
3. 专业辩护意见获检察院采信
围绕事实与法律提出的无罪辩护意见,最终被检察院采纳,成功促成存疑不起诉决定。
4. 全程把控程序,保障当事人权益
从刑事拘留阶段介入,全程跟进取保、审查起诉各环节,依法保障当事人的诉讼权利,避免不当追诉。
5. 消除刑事风险,维护当事人清白
成功争取不起诉决定,当事人无需承担刑事责任,无犯罪记录,彻底消除案底及后续职业、生活影响。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