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例标题
晁X与某保险公司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案
案情简介
2024年2月13日12时15分许,魏X驾驶小型客车与原告晁X驾驶的电动三轮车发生碰撞,导致晁X受伤、两车受损。经交管部门认定,魏X负全部责任,晁X无责任。魏X驾驶的车辆在被告某保险公司投保有交强险和商业险。原告晁X诉至法院,要求被告赔偿医疗费、住院伙食补助费、营养费、护理费、交通费、误工费、财产损失等共计23298.7元。后原告撤回对魏X的起诉。
审批结果
经法院主持调解,双方自愿达成协议:被告某保险公司于2024年12月15日前向原告晁X赔偿各项损失共计6500元。案件受理费减半收取191.24元,由原告晁X负担。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