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件详情
被告人于2020年受诱骗偷渡至缅甸电诈园区,在园区内从事“杀猪盘”诈骗活动,伪装身份诱导被害人在虚假投资平台投资,在窝点工作数月。
根据司法解释,出境至诈骗窝点工作累计30日以上即属其他严重情节,依法应以诈骗罪定罪。公诉机关建议量刑有期徒刑十一个月,并处罚金。
丁云龙律师接受委托后,首先对构罪标准、证据充分性提出专业辩护意见,随后围绕从犯、坦白、初犯、偶犯、主观恶性较小、社会危害性较低、自愿认罪认罚全力辩护。
案件总结
法院完全采纳丁云龙律师全部核心辩护意见,认定被告人在共同犯罪中起次要辅助作用系从犯、具有坦白情节、自愿认罪认罚、系初犯偶犯、主观恶性与人身危险性较低,最终以诈骗罪判处有期徒刑十一个月,并处罚金七千元。
在跨境电诈严厉打击背景下,该案实现理想轻判,量刑结果与建议完全一致,辩护效果突出。
律师价值
1. 构罪标准专业质疑,夯实从轻基础
丁云龙律师首先就境外窝点时间认定、证据充分性、既遂数额、实际作用等构罪关键问题提出专业辩护意见,有效降低指控强度,为后续从轻奠定基础。
2. 从犯地位成功认定,量刑直接降档
律师清晰论证:被告人系底层聊手、被高薪诱骗、被园区管控、不组织、不管理、不分成、不掌控平台,完全起次要、辅助作用,依法减轻处罚。
3. 坦白情节稳定固定,法定从轻落地
律师全程确保被告人如实供述、前后稳定、无翻供、无隐瞒,依法认定坦白,成为从轻处罚的核心法定依据。
4. 跨境电诈裁判尺度精准把握
律师深刻理解“出境30日即构罪”司法规则,同时重点强调底层务工、受骗参与、时间较短、回国后无违法犯罪、真心悔改,实现从严背景下的从宽结果。
5. 主观恶性与社会危害性重点弱化
律师向法庭充分阐明:被告人年轻、认知不足、受诱骗、未直接控制赃款、未使用暴力胁迫、回国多年遵纪守法,人身危险性极低。
6. 认罪认罚规范适用,结果精准落地
律师保障被告人自愿认罪认罚,推动检察机关确定合理量刑建议,最终法院完全采纳,实现最稳、最轻、最优辩护结果。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