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例详情

  • 刑事辩护
刑事辩护
汤佳杰律师 在线
广东泓科律师事务所 主办律师
  • 5.0
    用户评分
  • 2274
    服务人数
  • 12
    执业年限
  • 2分钟内
    平均响应

律师价值

为涉嫌诈骗罪嫌疑人取保候审(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行为)

案件详情

一、案情概要:网上兼职变刑拘,家属心急如焚

嫌疑人看到中介人员在朋友圈发布“刷流水”兼职广告,由于经济困难原因,嫌疑人主动添加中介微信,按要求提供了本人银行卡、手机号,配合完成刷脸登录和短信验证码核验。此后嫌疑人名下银行卡出现数万元异常资金流转,随即被公安机关以涉嫌诈骗罪刑事拘留。突如其来的变故让嫌疑人和家属陷入恐慌,家人委托我们律师介入辩护。

二、核心争议:罪名定性与入罪标准的关键博弈

接受委托后,我们第一时间前往看守所会见嫌疑人,全面梳理案件细节。结合2025年最新司法解释,我们发现本案存在三大核心争议点:

(一)诈骗罪:主观共谋缺失,几乎无成立可能

诈骗罪共犯要求与诈骗分子事先通谋或形成稳定配合关系。本案中,嫌疑人仅通过网络看到兼职信息后主动联系中介,仅配合进行验证无当场转移资金,无任何证据证明其与上游诈骗分子有共谋或长期合作。此类“卡X”被认定为诈骗罪的概率极低,基本可排除此罪定性 。

(二)掩隐罪:“明知”证据不足,难以认定

2025年《掩隐罪司法解释》明确提高“明知”认定标准,强调严格依法认定、慎用推定,防止扩大打击面 。关键要点:1. 主观明知是核心:需证明当事人明确知道资金是犯罪所得,而非“可能来路不明”2. 刷脸行为不能一刀切:配合刷脸验证本身不必然构成掩隐罪,需结合主观明知综合判断3. 司法实践导向,我们查询了办案单位所在地区法院多起类似刷脸配合流水案件均按帮信罪处理,而非直接认定为掩隐罪 本案中,仅能证明嫌疑人提供银行卡并配合刷脸,无充分证据证明其明知是犯罪所得,掩隐罪认定缺乏关键证据支撑。

(三)帮信罪:未达2025年新规入罪标准(核心辩护点)

2025年两高一部《帮信罪意见》大幅提高入罪门槛,涉本人银行卡需同时满足两个条件才属“情节严重” :1. 出售、出租本人3个以上银行账户/支付账户2. 账户流入资金30万元以上本案中,嫌疑人提供银行卡数量达不到标准,涉案资金仅几万元,两项核心指标均远低于法定入罪门槛,不符合帮信罪追诉标准

三、辩护策略:步联动,精准突破侦查困局

1. 主动退赔陪同家属办案机关,代嫌疑人向被害人退赔涉案赃款,取得被害人谅解,体现当事人积极弥补损失的态度。

2. 专业沟通。当面或电话向办案人员沟通表达嫌疑人达不到帮信罪的入罪标准,不符合逮捕要求。

四、案件结果:30天取保,重获自由。

经过多次沟通,办案人员也认为案件达不到逮捕标准,但经与法制部门沟通,提出需再侦查一段时间,最终根据《刑事诉讼法》第98条“不能在侦查羁押期限内办结为由”,对嫌疑人先行取保候审,并出具释放证明。从刑事拘留到成功取保,用时30天,当事人重获自由,家属悬着的心终于放下。


  • 1970-01-01
  • 取保候审
声明:以上内容由相关作者结合政策法规整理发布,若内容有误可通过意见反馈联系删除
文章涵盖面广,如需要针对性解答,可立即咨询小助手
咨询助手
24小时在线
立即咨询 >
本文字,预估阅读时间分钟
浏览全文
汤佳杰律师
您是否要咨询汤佳杰律师
5.0分服务:2274人执业:12年
汤佳杰律师
14407201****3384 执业认证
  • 广东泓科律师事务所 主办律师
  • 刑事辩护
  • 广东省江门市蓬江区堤东路73号(斯派特大厦)15楼
一、基本信息 姓名:汤佳杰 身份:主办律师 执业地区:广东省江门市(蓬江区、新会区、江海区、鹤山市、恩平市、台山市...
  • 134 2262 2065
  • CongCong1623
保存到相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