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8000元拆迁安置房买卖引纠纷,章凯律师代理买受人成功确认所有权并判令过户
一、案件详情
2004年,张X(被上诉人之一)与案外人孙X签订《XX拆迁安置协议》,约定孙X将其通过拆迁安置取得的位于XX开发区XX路小区X号楼X室房屋以68000元的价格出售给张X。协议签订当日,张X支付购房款48000元;2007年孙X交付房屋钥匙后,张X支付剩余20000元,随后张X与妻子李X对房屋进行装修并居住使用。
2015年孙X去世。2016年6月,孙X的前妻赵X及其子王X(本案上诉人)将该房屋擅自登记至二人名下。张X、李XX委托章凯律师代理提起诉讼,要求确认房屋所有权并判令王X、赵X协助办理过户手续。
二、案件总结
本案一审法院认定:张X与孙X签订的购房协议系双方真实意思表示,合法有效。张X已支付全部购房款,孙X已交付房屋,张X、李X实际装修并入住十余年,对该房屋享有所有权。王X、赵X将房屋登记在自己名下的行为侵犯了张X、李X的合法权益,应当协助办理过户。一审判决支持原告诉请。
王X、赵X不服提起上诉,主张:孙X与赵X离婚时约定财产未来再分配,涉案房屋属于未分割财产;购房交易不合常理,无合法收据;房屋系借给张X暂住。二审中,章凯律师指出:被上诉人自2007年装修入住至2015年孙X去世,长达八年无人主张权利,若系借用根本不符合常理。上诉人虽主张房屋登记在二人名下系依据离婚协议,但未能提供任何有效证据。二审法院综合全案证据,采纳章凯律师代理意见,判决驳回上诉,维持原判。
三、律师价值
本案系家庭内部拆迁安置房买卖引发的所有权确认纠纷。原房主去世后,其前配偶及子女利用房产登记漏洞擅自将房屋过户至自己名下,导致买受人面临“钱房两空”的风险。章凯律师在代理本案过程中,精准把握以下关键点:
1、夯实证据链:充分运用《XX拆迁安置协议》中关于付款节点、交房条件的约定,结合见证人(系双方共同亲属)的证言,形成完整的付款事实证据链,使法院认定“购房款已全部支付具有高度可能性”。
2、攻破“借用说”:针对上诉人主张房屋系“借住”的抗辩,章凯律师以当事人实际装修、长期居住十余年的事实进行有力反驳,强调“装修居住”与“借用”在常理上无法并存,成功动摇上诉人的陈述可信度。
3、切断无权处分风险:强调拆迁发生在孙X与赵X离婚之后,孙X系合法被拆迁人,张X、李X作为善意买受人有充分理由相信孙X有权处分房屋,从而规避了家庭内部财产分割纠纷对买卖合同的冲击。
最终,章凯律师为当事人争取到确认房屋所有权并判令对方协助过户的终审胜诉判决,帮助当事人顺利取得居住十余年的房屋产权,避免了重大财产损失。本案充分体现了章凯律师在不动产物权纠纷领域扎实的证据组织能力与庭审抗辩水平。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