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当得利纠纷案件 代理当事人全额追回款项及利息
一、案情简介
双方因铺面租赁相识,日常存在现金与线上资金互相兑换的往来。原告在多次转账过程中操作失误,向对方多转出共计 17010 元。原告后期核对账务时发现问题,多次向对方催要多转款项,对方虽认可事实却迟迟不予返还,原告遂提起诉讼,要求对方返还钱款并支付相应资金占用利息。
二、办案经过
- 法院受理案件后,适用普通程序公开开庭审理,被告经合法传唤无正当理由未到庭应诉。
- 代理律师协助原告整理租赁合同、转账凭证、聊天记录等全套证据,完整举证证明转账失误、对方认可欠款及拒不还款的事实。
- 庭审中结合不当得利相关法律规定,明确对方获利无合法依据,应当承担返款及赔偿资金占用损失的责任。
三、办案结果
法院认定本案构成不当得利,判决被告于判决生效十日内,返还全部多转款项 17010 元,并以该金额为基数,自原告发现问题当日起,按照一年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支付资金占用利息;案件受理费由被告承担,原告全部核心诉求得到支持。
四、律师价值
- 系统梳理交易流水、沟通记录等证据,形成完整证据链,有效印证案件事实,弥补对方缺席庭审带来的举证风险。
- 精准适用民法典中不当得利的法律条款,清晰论证还款及计息的法律依据,为诉讼主张提供有力支撑。
- 全程代理案件参与庭审,成功帮助当事人追回全部损失,充分维护了当事人的财产权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