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情简介】
陈XX从原股东处受让某餐饮企业股权,后因经营分歧将股权转回给实际控制人周XX,约定分期支付转让款。周XX逾期后,双方曾达成‘’付清本金、免除违约金‘’的口头和解,但周XX支付完毕后拒不配合办理股权变更登记,且陈XX发现原股东转让时隐瞒了公司负债情况。面对双重法律障碍,陈XX委托本团队介入。
【办案经过】
第一战:厘清‘’口头和解‘’效力,固定股权变更义务
周XX抗辩称双方已和解完毕,无其他争议。团队通过梳理微信聊天记录,确认双方虽就本金支付达成和解,但股权变更登记义务并未履行完毕。成功论证和解协议不影响权属变更登记的附随义务,周XX仍负有配合办理工商变更的法定义务。
第二战:突破‘’诉讼时效‘’障碍,尝试追究原股东瑕疵担保责任
陈XX发现原股东转让时承诺公司无负债,但实际存在隐性债务。团队尝试援引《股份出让合同》的瑕疵担保条款,主张原股东承担违约责任。虽因超过法定诉讼时效未获法院支持,但通过诉讼程序固定了公司负债事实,为后续其他维权路径保留证据基础。
第三战:剥离‘’违约金‘’与‘’权属变更‘’,实现核心诉求
鉴于和解协议已涵盖违约金免除,团队调整策略,不再执着于逾期付款违约金,而是聚焦于股权变更登记这一核心诉求。通过明确区分‘’债权清偿‘’与‘’权属变更‘’两个法律关系,成功说服法院判令周XX配合办理股权变更登记。
【案件结果】
法院认定:双方和解协议有效,违约金请求不予支持;股权变更登记系独立义务,周XX须配合办理工商变更;原股东瑕疵担保责任因超过诉讼时效,不予支持。成功实现股权权属清晰化,彻底解决陈XX‘’挂名股东‘’的法律风险。
【律师价值】
把握和解协议的法律边界,不纠缠于已豁免的违约金,专注于股权变更登记这一核心权属问题;同时通过诉讼程序尝试突破诉讼时效限制,虽未能成功追究原股东责任,但完整呈现了连环股权转让中的法律风险点。在复杂的股权交易中,为当事人构建‘’和解协议审查+权属变更执行+时效风险预警‘’的全方位风控体系,彰显股权纠纷中策略调整与核心权益保全的专业能力。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