跑分涉17万赃款,田利娟律师精准拆分涉案金额,刑期大幅下调
案例专长
电信网络诈骗共犯辩护、跑分案件数额认定抗辩、累犯从轻量刑、自首认罪认罚综合辩护
代理方向
本案一号被告人一审辩护人,核心针对公诉机关全额认定涉案金额提出抗辩,梳理全部法定从轻情节,为当事人争取减轻处罚
判决结果
法院采纳数额拆分辩护观点,核减近十万未参与赃款;未采纳检察院三年四个月量刑建议,最终判处二年五个月有期徒刑并罚金。
案情内容
本案为严打范围内的银行卡跑分电信诈骗共同犯罪,此类案件打击力度大,我方当事人存在两次同类犯罪前科,本次构成累犯,公诉机关将团伙全部涉案赃款全部计入其犯罪金额,给出较重量刑建议,辩护阻力极大。
案发当年上半年,几名被告人商议收购他人银行卡,为境外诈骗团伙代收、流转被骗资金,从中抽取佣金。我方当事人前期负责对接上线、搭建线上沟通群组,是团伙联络人,但在涉案中途便主动退出团伙。其余两名同案人员在其离开后,自行和上线重新合作,继续使用银行卡接收转移大额诈骗资金。侦查、审查起诉阶段,办案机关未区分人员实际参与的时间段,将全案十几万赃款统一归责于全部参与者。
接受家属委托后,我第一时间完整调取卷宗全部银行流水、电子聊天记录、讯问笔录,梳理出清晰时间分界点,锁定核心辩护要点:当事人中途已经退出,后续资金流转行为其未参与、未分红,该部分赃款不应计入个人犯罪数额。多次赴看守所会见当事人,核实退伙全过程,固定自首、自愿认罪认罚的完整事实,同步收集全套从轻量刑支撑材料。
庭审过程中,我逐一出示资金入账时间、线上沟通记录等客观证据,清晰划分两段独立犯罪阶段,从共同犯罪责任划分角度,论证公诉机关统一核算赃款的认定方式存在明显瑕疵。同时完整发表综合量刑意见:当事人仅起辅助联络作用,属于从犯;主动投案如实供述构成自首;全程自愿认罪悔罪签署具结书,恳请法庭结合实际参与金额从轻量刑。
合议庭逐一核对流水、电子数据等客观材料,完全采信分段核算涉案金额的辩护意见,直接扣除当事人退伙后产生的近十万元涉案赃款,大幅降低涉案总额。综合累犯、从犯、自首、认罪认罚全部情节,下调刑期,最终作出远低于公诉建议的判决。
跑分类网络诈骗案件普遍直接按团伙总赃款认定各被告人涉案数额,想要拆分金额、减轻处罚难度很高。本案我依托完整书证找到事实突破口,从涉案基数上减少量刑基础,搭配全套从轻情节进行综合辩护,最大程度降低当事人服刑期限,凸显涉网财产犯罪精细化证据梳理与庭审抗辩专业能力。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