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曾X诉某工程局公司、某建设工程公司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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殷丹律师作为原告曾某的委托诉讼代理人,在面临被告工程局公司提出多项抗辩和管辖异议的复杂局面下,以扎实的证据体系和精准的法律策略,成功为当事人追回了逾两百万元的工程欠款及利息,充分体现了律师在重大建设工程纠纷中的核心专业价值。

案件详情

案例标题

曾X诉某工程局公司、某建设工程公司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案

案情简介

原告曾X借用某建设工程公司(以下简称建设公司)资质,以该公司名义与某工程局公司(以下简称工程局公司)签订施工合同,负责某光伏项目集电线路二标段工程的施工。工程完工后,曾X与工程局公司项目部进行结算并形成费用清单,确认工程总价款、已付款及欠付款。此后工程局公司通过劳动仲裁委代付了部分农民工工资。曾X以工程局公司欠付工程款为由诉至法院,要求支付剩余工程款及利息。工程局公司辩称双方未进行有效结算(费用清单未经盖章及审批流程)、曾X非适格实际施工人、不应突破合同相对性向其主张权利,且已超付工程款。

判决结果

法院经审理认为,曾X借用资质签订合同,系实际施工人;工程局公司对借用资质事实明知,双方形成事实合同关系;费用清单虽未加盖公章,但有项目经理张X及财务、管理人员多人签字,而《告知书》已明确授权张X负责工程结算,其签字系职务行为,内部盖章及审批流程对外无约束力,费用清单系有效结算协议。判令:

  1. 工程局公司支付曾X工程折价补偿款及利息(自结算之日起按一年期LPR计算);

  2. 驳回曾X其他诉讼请求;

  3. 案件受理费由工程局公司负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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