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案情简介
原告系已故案外人的配偶,主张案外人与我方当事人存在不正当交往关系,婚姻存续期间案外人向我方当事人多次大额转账,并购置车辆交付我方当事人使用,原告主张上述财物均属于夫妻共同财产,赠与行为违背公序良俗应属无效,起诉要求我方当事人全额返还全部转账资金,并主张对应利息损失,诉讼过程中还增加了返还金额,同时申请法院查封我方当事人名下车辆、存款等全部财产,给我方当事人造成巨大经济与生活压力。我方当事人委托杨海娇律师处理本次不当得利纠纷案件。
二、办案经过(突出杨海娇律师专业价值)
1. **全面梳理资金往来,拆解原告主张的全部款项**
接受委托后,律师第一时间指导当事人调取全部转账记录、消费凭证、资金往来明细,逐一核对原告主张的每一笔款项,区分双方日常合理开销、共同消费、单方赠与等不同性质资金,梳理出大量可抵扣、不应全额返还的资金依据,从根源上削弱原告全额返还的诉求基础。
2. **细致核查车辆出资、使用相关事实,弱化全额返还诉求**
针对原告主张返还的车辆,律师完整收集车辆购置、使用、保养相关凭证,梳理车辆实际使用、出资分担细节,形成完整事实抗辩逻辑,打破原告要求完整收回车辆且由我方承担全部损失的主张。
3. **精准把握案件裁判尺度,制定调解优先办案思路**
律师结合同类婚外赠与纠纷司法裁判规则,预判案件若直接判决,我方当事人将承担高额返还义务,综合考量当事人经济承受能力、财产被查封带来的生活影响,确定以调解为核心办案方向,避免一纸判决带来大额一次性赔付压力。
4. **多轮与对方律师、法院沟通协商,持续压缩返还金额**
庭审前后多次与对方代理律师、承办法官沟通案情,结合证据抗辩观点、案件情理、双方实际经济情况开展多轮协商,持续争取下调返还总金额,逐步打消原告全额回款的诉求预期,推动双方差距不断缩小。
5. **设计分层分期付款方案,减轻当事人短期资金压力**
在协商过程中,律师并未简单敲定一次性付款,而是为当事人设计分多期支付的付款计划,拉长付款周期,避免当事人短期内大额资金支出,极大缓解当事人经济负担。
6. **增设违约约束条款,平衡双方权责,规避后续纠纷**
为防止原告反复追责,律师在调解协议中明确约定双方纠纷一次性了结;同时设置违约兜底条款,正常履约情况下全部诉讼相关费用由原告自行承担,仅在我方逾期付款时才变更费用承担主体,最大限度降低当事人额外支出成本。
7. **同步协商财产解封条件,快速解除财产保全限制**
谈判中同步敲定首期款项支付后原告立刻申请解除全部财产查封,让当事人名下存款、车辆快速恢复正常使用,消除财产查封带来的生活、出行、资金使用限制,切实解决当事人当下急迫困境。
三、案件结果
1. 案涉车辆所有权归原告所有,但全部过户相关费用由原告自行主张的一方承担,我方当事人仅配合完成过户手续,无需承担车辆相关额外支出;
2. 原告最初起诉要求返还全部转账资金并追加款项,经律师调解后,最终确定返还总额大幅缩减,仅需支付少量款项;
3. 款项分多期分批支付,付款周期跨度长,无需一次性拿出大额资金,大幅减轻当事人短期经济压力;
4. 双方约定纠纷一次性彻底了结,原告不得再就案涉转账、车辆另行主张任何权利,杜绝后续重复诉讼风险;
5. 按期足额履行全部付款义务的前提下,本案诉讼费、保全费、保险费均由原告自行承担,我方当事人无需承担任何诉讼相关开支;
6. 首期款项支付完成后,原告需立刻解除对我方当事人名下全部财产的查封,当事人名下资金、车辆恢复正常使用状态;
7. 调解文书设置清晰违约追责机制,权责划分明确,保障双方履行稳定,为当事人划定清晰、可控的履约边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