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例标题: 方宏帆律师代理原告成功追索货款,并实现高额违约金、律师费及一人公司股东连带责任
案件详情:
自2023年5月起至2024年7月间,原告[丙公司]与被告[XX公司]签订了多份《购销合同》,约定由原告向被告供应各类钢材。合同明确约定了付款期限,并规定若被告逾期付款,需按日万分之五支付违约金,并承担由此产生的律师费、财产保全责任保险等费用。
合同签订后,原告依约履行了全部供货义务。双方于2024年8月15日对账确认,被告尚欠原告货款约50万元。然而,经原告多次催讨,被告始终分文未付。此外,被告[XX公司]的唯一股东为当事人戊。
为维护自身权益,原告委托上海申税律师事务所方宏帆律师团队提起诉讼,并将唯一股东当事人戊列为共同被告,要求其对公司的债务承担连带责任。
案件结果:
因被告经法院合法传唤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法院依法缺席审理,并全面支持了原告的诉讼请求,判决:
被告[XX公司]支付货款约50万元;
被告支付逾期付款违约金(以约50万元为基数,自2024年8月16日起,按一年期LPR的四倍计算);
被告赔偿原告律师费损失2万元及财产保全担保费损失1,000元;
被告当事人戊对上述全部债务承担连带责任。
律师价值:
方宏帆律师在本案中展现了高超的商业诉讼技巧和对公司法规则的深刻理解:
证据组织高效,夯实债权基础:律师团队迅速梳理了长达一年多的交易记录,将数十份《购销合同》、送货单、发票以及双方签字盖章的《对账单汇总》等核心证据整理成清晰的证据链。尤其是《对账单汇总》,作为双方对账的最终确认文件,直接锁定了欠款金额,使得案件事实清晰、法律关系明确。
充分利用合同约定,最大化索赔范围:律师没有仅仅停留在追索货款的层面,而是深入研究了每一份《购销合同》的违约责任条款。依据合同约定,成功为原告争取到了按一年期LPR四倍计算的违约金,远高于法定的LPR标准。同时,还将原告为维权支付的律师费和财产保全担保费全部纳入索赔范围,实现了客户利益的最大化。
精准运用“刺破公司面纱”规则,追加股东连带责任:方宏帆律师敏锐地发现被告[XX公司]是一人有限责任公司,其唯一股东为当事人戊。根据《公司法》相关规定,一人公司的股东不能证明公司财产独立于自己财产的,应当对公司债务承担连带责任。律师果断将当事人戊列为共同被告,并在庭审中明确指出其未尽到举证责任。法院最终采纳了这一观点,判决当事人戊承担连带责任,极大地增强了判决的可执行性,为客户追回欠款上了“双保险”。
程序运用得当,高效获得胜诉判决:鉴于被告下落不明,律师协助法院完成了公告送达等法定程序,确保了案件的顺利推进。在被告缺席的情况下,律师凭借扎实的证据和法律论证,赢得了法院的全面支持。
适用场景与服务指引:
本案例是典型的商事合同欠款纠纷,尤其适用于与一人有限责任公司进行交易的场景。方宏帆律师团队在处理此类案件时,能为客户提供极具价值的服务:
事前风险防控:在签订合同时,审查对方公司性质,对于一人公司,建议在合同中加入股东个人担保条款,或在履约过程中注意保留证明公司与股东财产独立的证据。
事后高效追索:一旦发生欠款,立即启动法律程序,利用对账函、合同约定等有利证据,快速获得胜诉判决。
执行路径拓展:善于运用公司法、合同法等法律武器,将股东、实际控制人等追加为共同责任人,拓宽可供执行的财产范围,提高回款成功率。
如果您与一人公司合作并遭遇欠款问题,请务必重视股东的连带责任风险,并咨询专业律师获取最优解决方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