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情经过】
原告罗X与被告蒲X系同学关系。2019年至2022年期间,被告多次通过微信向原告借款,期间亦有部分还款。在此期间,被告母亲因病住院治疗,被告使用原告信用卡为其母亲支付医疗费3万余元。经查明,2019年至2022年期间双方微信转账记录显示,被告向原告借款1.6万余元。综合计算,被告合计欠原告4.6万余元。自2022年7月X日至今,原告多次通过微信向被告主张还款,但被告至今未还。为维护自身合法权益,原告罗X委托某律师事务所律师卞X提起诉讼,请求判决被告偿还借款本金4.6万余元及利息5千余元,并承担诉讼费。法院立案后,依法适用简易程序审理。
【争议焦点】
本案的争议焦点主要在于双方借贷关系的成立及具体欠款金额的认定。原告主张的欠款包含两部分:一是双方微信转账记录显示的借款1.6万余元;二是被告使用原告信用卡为其母亲支付医疗费所产生的3万余元垫付款。被告对上述借款及垫付款事实是否认可,以及是否应当承担相应的还款责任,是本案审理的核心。此外,原告主张的利息计算标准及起算时间是否符合法律规定,亦是双方需要厘清的关键问题。在法院的主持下,双方围绕上述焦点进行了沟通与协商。
【裁判结果】
本案在审理过程中,经法院主持调解,双方当事人自愿达成如下调解协议:
一、被告蒲X所欠原告罗X借款本金4.6万余元,从2026年2月起,定于每月20日之前偿还原告2000元,直至还清之日止;
二、若被告蒲X未按上述协议履行还款义务,则原告罗X有权申请执行全部剩余款项;
三、原告罗X自愿放弃其他诉讼请求;
四、案件受理费减半收,由被告蒲X负担(该费用已由原告罗X垫付,待被告在2026年2月20日之前偿还第一笔欠款时直接支付给原告)。
上述协议不违反法律规定,法院予以确认。调解协议经双方签名或盖章,法院确认后即具有法律效力。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