沉迷网络消费引发交友诈骗案,在数额巨大案件中为当事人依法争取从轻量刑
判决法院:福建省南平市XX人民法院
判决时间:2023年12月XX日
代理方:本案被告人张XX(指定辩护人:福建联政律师事务所练吴俊律师)
一、案件详情
2022年底至2023年初,张XX在网络游戏过程中结识三名被害人,日常组队游戏往来渐多,逐步发展为网络好友。2023年2月,张XX因长期沉迷直播平台高额打赏、大额充值网络游戏,早已入不敷出,明知自身完全没有还款能力,为填补日常高额消费形成的资金缺口,萌生虚构借款理由骗取他人钱款的想法。其先后多次虚构“做生意急需周转资金”的虚假事由,向三名游戏内结识的好友提出借款,为获取被害人信任,还专门伪造了与所谓生意伙伴、家人的微信聊天记录、虚构生意合作合同等虚假材料,让被害人误信其确实有经营资金周转的真实需求。2023年2月期间,张XX先后完成三次诈骗行为:通过朋友代收、本人账户直接收款的方式,从第一名被害人处骗取钱款共计34万元,从第二名被害人处骗取钱款共计8万元,从第三名被害人处骗取钱款共计0.8万元,全部诈骗金额合计42.35万元。所有骗得的钱款,均被张XX用于直播平台打赏女主播、充值网络游戏、个人日常挥霍开支,没有任何一笔实际用于其虚构的“生意周转”事项。案发前,张XX仅向第三名被害人零星归还了4500元,剩余绝大部分钱款早已被其消耗一空,完全无力退还。2023年4月30日,公安机关在山东省桓台县一处居民楼内将张XX抓获归案。到案后,张XX如实供述了全部虚构事实、骗取他人钱款的作案过程。公诉机关审查后认为,张XX以非法占有为目的,虚构事实、隐瞒真相,多次骗取多人钱款共计42.35万元,数额巨大,其行为已经构成诈骗罪,应当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结合其具备坦白、自愿认罪认罚的情节,公诉机关提出量刑建议,建议判处张XX有期徒刑七年,并处罚金。
二、我方辩护主张
接受南平市延平区法律援助中心指派,担任张XX的辩护人后,承办律师第一时间前往看守所会见被告人,逐一核实每一笔诈骗事实的时间、金额、具体作案手段、款项去向,查阅全部卷宗材料,梳理全案证据链条。结合案件事实与在案证据,辩护人当庭发表如下辩护意见:
1.被告人张XX到案后,全程如实供述自己的全部诈骗事实,从第一次接受讯问开始就对自己虚构理由骗钱的行为供认不讳,供述稳定一致,不存在翻供、避重就轻、隐瞒犯罪金额的情况,依法构成坦白,可以从轻处罚;
2.被告人到案后自愿认可公诉机关指控的全部犯罪事实与罪名,在辩护律师在场见证的情况下自愿签署认罪认罚具结书,充分知晓认罪认罚的法律后果,真诚悔罪,依法可以从宽处理;综上,请求人民法院对被告人依法从轻处罚。
三、案件结果
人民法院经公开开庭审理,对全案证据当庭组织控辩双方举证、质证。法院审理认为,被告人张XX以非法占有为目的,虚构做生意需要资金周转的事实,多次骗取多名被害人钱款共计42.35万元,数额巨大,其行为已构成诈骗罪,公诉机关指控罪名成立。被告人张XX到案后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系坦白,且自愿认罪认罚,依法予以从轻处罚。法院经审查认为,辩护人提出的被告人具有坦白情节、自愿认罪认罚,请求从轻处罚的辩护意见理由成立,依法全部予以采纳;公诉机关的量刑建议适当,亦予采纳。法院依法作出一审判决:被告人张XX犯诈骗罪,判处有期徒刑七年,并处罚金人民币八万元。继续追缴被告人张XX的诈骗违法所得合计42.35万元,依法发还给各名被害人;扣押在案的作案手机一部,由公安机关依法处置。宣判后,被告人未提出上诉,该判决已发生法律效力。
四、案件总结
本案是一起典型的沉迷网络消费引发的交友诈骗案件,被告人本身没有任何稳定收入来源,为了满足自己高额的网络打赏、游戏充值需求,利用网游好友的信任,虚构投资周转的理由,甚至伪造聊天记录、合同等虚假材料骗取多人钱款,涉案金额42万余元,已经达到诈骗罪“数额巨大”的量刑区间,对应的法定刑期在三年以上十年以下。公诉机关提出的七年有期徒刑量刑建议,已经在法定幅度内结合了其坦白、认罪认罚的基础从宽情节。接受法律援助指派后,辩护人第一时间会见当事人,详细核对每一笔诈骗事实的时间、金额、对应的诈骗手段,确认其到案后对自己的行为供认不讳,不存在隐瞒犯罪金额、歪曲事实的情况。阅卷过程中,辩护人逐笔核对被害人提供的转账记录、聊天记录、伪造的虚假材料的电子数据鉴定意见,确认公诉机关指控的犯罪金额核算准确,不存在将正常游戏往来资金计入诈骗金额的情况。同时向当事人释X认罪认罚制度的相关规定,引导其在辩护人见证下自愿签署认罪认罚具结书,确保当事人充分知晓认罪认罚带来的从宽量刑后果,保障其完整的辩护权利。庭审过程中,辩护人围绕坦白、认罪认罚两个核心法定从轻情节,结合本案的作案起因、被告人到案后的悔罪态度,充分向合议庭发表辩护意见,请求法院对被告人从轻处罚。最终合议庭全部采纳了我方的辩护观点,对被告人作出了与公诉机关量刑建议一致的判决,在法律规定的幅度内实现了从轻处理,保障了当事人的合法诉讼权利。从本案的办案过程可以发现,这类因为沉迷网络直播、游戏消费引发的诈骗案件,很多被告人本身并没有长期的诈骗预谋,是在高额消费的持续压力下,一步步利用熟人、网友的信任滑向犯罪的。这类案件中,律师的核心作用是充分保障当事人的诉讼权利,确认坦白、认罪认罚等法定从轻情节依法被法庭采纳,避免因为当事人不懂法,错失依法从宽处理的机会。同时本案也警示公众,网络游戏、网络直播的消费需要严格控制在自身经济能力范围内,切勿为了满足虚荣心超出能力范围大额打赏、充值,更不能为了填补消费缺口,编造虚假理由骗取身边朋友、网友的钱款,一旦虚构事实骗取他人财物达到刑事立案标准,就将面临长期的牢狱之灾。
五、律师价值
本案为数额巨大的交友诈骗案件,涉案金额42万余元。接受法援指派后,及时会见核实全案事实,阅卷逐笔核对诈骗金额,保障当事人认罪认罚程序合法,庭审围绕坦白、认罪认罚充分发表从轻辩护意见,法院采纳全部辩护观点,为当事人争取到法律框架内的从轻量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