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情经过】
2022年11月8日晚,赵X甲醉酒后驾驶某AXXXXX号小型普通客车,在某市某区某路某会所停车场出口处倒车时,与贺X甲驾驶的某AXXXXX号小型轿车发生碰撞,造成车辆损坏。赵X甲明知对方报警仍在现场等候,被公安人员查获。经鉴定,其血液酒精含量为152.46mg/100mL。交警认定赵X甲负事故全责。案发后,赵X甲经传唤归案并如实供述,赔偿贺X甲八千余元并取得谅解。某公安局侦查终结后,以赵X甲涉嫌危险驾驶罪移送某检察院审查起诉。
【争议焦点】
本案的核心焦点在于赵X甲的行为是否属于犯罪情节轻微,以及是否具备法定从宽处罚情节从而能够争取不起诉决定。具体包括:一是赵X甲明知他人报警仍在现场等候,是否构成自首;二是其积极赔偿被害人损失并取得谅解,结合其认罪认罚态度,是否足以认定犯罪情节轻微并免除处罚。
【裁判结果】
某检察院经审查认为,赵X甲实施了危险驾驶行为,但犯罪情节轻微,具有自首情节,且自愿认罪认罚。根据《刑法》相关规定,可以免除处罚。最终,依据《刑事诉讼法》相关规定,某检察院决定对赵X甲不起诉。涉案车辆等物品由某公安局依法处理。
【适用场景】
本案适用于醉酒驾驶机动车发生轻微交通事故,但行为人具有自首、积极赔偿并取得谅解、认罪认罚等法定及酌定从宽情节的危险驾驶案件。对于此类血液酒精含量刚超过醉驾标准不久、未造成严重后果且事后表现良好的案件,辩护律师可重点围绕“犯罪情节轻微”及“自首”等情节,向检察机关争取相对不起诉处理。
【服务指引】
在面临涉嫌危险驾驶罪的刑事风险时,当事人应做到:第一,发生事故后切勿逃逸,应留在现场等候交警处理,以争取认定自首;第二,积极配合公安机关调查,如实供述事实;第三,积极赔偿被害人损失并争取书面谅解,这是认定犯罪情节轻微的重要考量因素;第四,尽早委托专业刑事律师介入,在审查起诉阶段及时与检察机关沟通,最大化争取不起诉等从宽处理结果。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