外卖骑手工作途中发生交通事故构成九级伤残,保险公司多方理由拒赔|律师代理骑手,法院判决保险全额赔付10万余元
案例专长:保险合同纠纷、雇主责任险理赔诉讼
判决时间:一审判决
法院:辽宁省阜新蒙古族自治县人民法院
代理方向:原告(受伤外卖骑手)
判决结果:法院判决保险公司赔付医疗费、九级伤残赔偿金、误工费、护理费、复印费合计10万余元
一、案情内容
我方当事人系外卖平台骑手,网络服务公司为骑手投保单日雇主责任险,保险期限仅为事故当日。保单明确约定:医疗费赔偿限额50000元,死亡伤残赔偿限额650000元;九级伤残赔付比例7%;住院误工费每日150元,护理费每日50元。
事故当日骑手正常接单外出配送,驾驶电动车发生交通事故,交警事故认定书认定骑手承担事故全部责任。骑手受伤严重,造成左股骨下段粉碎骨折等多处伤情,后续经过司法鉴定机构出具鉴定意见书,按照工伤劳动能力鉴定标准,构成九级伤残。
事故发生之后,骑手向保险公司申请理赔,保险公司作出拒赔意见,抛出多项拒赔、减赔理由:第一,没有完整骑手配送记录,无法证明属于履职过程出险;第二,医疗费应当扣减20%非医保用药;第三,应当扣除事故第三方交强险无责赔付部分;第四,不认可伤残赔偿金,误工费、护理费标准不认可,多项费用不同意赔付。
骑手作为普通务工人员,面对保险公司专业拒赔意见,个人维权难度很大。委托李楠律师提起保险合同诉讼。律师系统性收集全套证据:事故认定书、事故当天骑手接单截图、配送路线记录、全套门诊住院病历、全部医疗费用票据、司法鉴定意见书、雇主责任险投保凭证、理赔沟通记录。
庭审中逐一反驳保险公司各项抗辩:接单截图足以证明事故发生正在执行配送工作;雇主责任险属于人身保险,法律上不适用财产保险交强险先行扣减的规则;保险公司没有举证哪些属于非医保用药,应当承担举证不能后果;保单明确约定伤残鉴定标准和九级赔付比例,保险公司应当严格按保单赔付。
法院全部采纳我方代理意见,不采信保险公司全部减赔、拒赔抗辩,判令保险公司直接向骑手赔付100311元,用工单位不用承担赔付责任,骑手直接通过保险拿到全部赔偿款。
二、本案适用于遭遇哪些情形的客户可联系李楠律师
1.骑手、临时工在工作期间发生意外,投保雇主责任险,保险公司拒赔、压低理赔金额;
2.保险公司以缺少工作记录、扣除非医保用药为由拒绝赔付;
3.已经构成伤残,保险公司不按照保单约定伤残等级比例赔付;
4.人身意外险、雇主责任险出险,保险公司援引各种理由设置理赔障碍。
三、李楠律师服务内容
1.指导、收集事故证明、接单履职记录、完整病历、医疗费票据、伤残司法鉴定报告;
2.解读保险保单、特别约定,核算各项保险金法定、约定计算标准;
3.针对保险公司各项拒赔、扣减理由,准备完整法律抗辩意见;
4.庭审举证质证,厘清人身保险不适用交强险先行扣减规则;
5.推动法院按照保险合同约定标准,判决保险公司足额赔付保险金。
四、律师价值
外卖骑手受伤后,身体承受巨大痛苦,还面临高额医疗开销。保险公司提出数条拒赔理由,如果抗辩成立,骑手可能一分钱保险赔偿都拿不到。普通劳动者没有能力对抗保险公司专业法务。
律师接受委托后,完整固定履职证据,把接单轨迹、事故材料、病历、鉴定报告全部整理提交法庭。针对保险公司每一项拒赔理由逐一击破,厘清法律关键点:人身保险理赔不适用财产保险的损失补偿扣减规则,保险公司主张扣除非医保用药,需要自行举证,没有证据就不能扣减。
最终法院不支持保险公司全部抗辩,判决一次性赔付十万余元,受伤骑手无需再向用工单位仲裁、起诉,直接由保险承担全部损失,弥补交通事故带来重大经济损失。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