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次起诉离婚,长沙刘璐瑶律师异地代理,调解快速解除婚姻锁定抚养权
一、案件简介
本案属于离婚纠纷,审理法院为江苏省句容市人民法院。刘璐瑶律师系本案原告AX的委托诉讼代理人。原告AX与被告B某20XX年X月X日登记结婚,婚后生育婚生女B某1。婚后双方经常因生活琐事争吵,夫妻关系恶化,原告曾于20XX年X月起诉离婚,之后撤回起诉,但双方关系并未改善。原告再次向江苏省句容市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诉讼请求为:1、判令原被告离婚;2、婚生女B某1由原告抚养,被告每月支付2000元生活费,教育费、医疗费双方各承担一半,直至孩子独立生活;3、本案诉讼费用由被告承担。被告庭审中同意离婚。法院20XX年X月X日立案,适用简易程序审理,经法院主持调解,双方达成调解协议,当日出具民事调解书,调解笔录签字捺印后即发生法律效力。
二、律师代理经过
刘璐瑶律师接受身处湖南的原告委托,处理江苏异地离婚案件,梳理婚姻、子女情况以及过往撤诉记录,整理立案材料完成跨地域立案。代理过程中充分尊重委托人核心诉求,向法院如实传达原告希望取得婚生女抚养权的诉求,结合家事案件调解优先的办案思路,配合法院开展调解谈判,就抚养费金额、财产债务分割开展协商,逐条审核调解协议文本,平衡双方预期,在可接受范围内促成双方达成一致调解方案,避免庭审对抗,高效化解纠纷。
三、调解结果
1、原告AX与被告B某自愿离婚;
2、婚生女B某1由原告AX直接抚养至独立生活为止,被告B某自20XX年X月起每月X日前支付抚养费1500元,直至孩子独立生活;
3、婚姻存续期间,双方各自名下财产、存款归各自所有,各自经手的债权由各自享有,各自经手债务由各自清偿;
4、案件受理费240元,减半收取120元,由原告AX承担。
调解协议经各方签字确认,法院予以确认,具备强制法律效力。
四、律师价值
1、处理跨省份异地离婚,免去当事人往返江苏参与立案、材料递交的奔波成本,高效推进案件;
2、尊重当事人核心诉求,争取到婚生女抚养权,通过法院调解书固化抚养权与抚养费支付义务,具备强制执行力;
3、调解厘清夫妻财产、债权债务,实现债务隔离,规避离婚后财产、债务次生纠纷;
4、调解快速结案,案件立案当日完成调解,缩短诉讼周期,降低离婚对未成年子女的心理影响。
五、适用场景与服务指引
如您遇到以下婚姻家事困境,可第一时间联系湖南长沙刘璐瑶律师:
1、夫妻户籍地、经常居住地分属不同省份,需要办理异地离婚,不便亲自前往外地法院处理诉讼;
2、曾经起诉离婚之后撤诉,夫妻关系没有改善,需要再次提起离婚诉讼;
3、希望取得子女抚养权,愿意在抚养费金额上适度让步,优先选择调解和平解除婚姻;
4、双方无复杂共同财产,重点需要做好债权债务隔离,避免承担对方婚内个人债务;
5、双方均同意离婚,但担心民政局离婚协议效力不足,希望拿到法院民事调解书;
6、离婚调解之后对方拒不履行抚养费给付义务,需要准备后续申请强制执行相关法律工作。
刘璐瑶律师深耕婚姻家事离婚纠纷办案多年,可提供案情风险研判、证据梳理、异地立案代理、调解谈判、文书审核、一审诉讼全程代理一站式法律服务。兼顾法理情理,优先推动调解化解矛盾,妥善处理抚养权、抚养费、财产债务隔离,帮助异地当事人高效稳妥解决婚姻家事纠纷,依法保障当事人及未成年子女合法权益。
六、案例总结
本案是典型异地二次起诉离婚调解成功案例。原告此前起诉离婚后撤诉,夫妻关系并未修复,本次委托律师办理跨省离婚案件。刘璐瑶律师立足异地当事人现实困境,以调解作为突破口,在抚养费金额适度调整的前提下,帮助当事人拿到子女抚养权,同时完成财产、债务隔离,立案即完成调解,实现快速和平离婚。本案提示,异地离婚可以委托律师全程代理,法院出具的民事调解书和判决书具备同等强制执行效力,一旦对方不按时支付抚养费,可直接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