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例详情

人身损害一审案件,代理房主被告,一审驳回原告全部诉讼请求

  • 损害赔偿
损害赔偿
张玥律师 在线
天津融耀律师事务所 主办律师
  • 5.0
    用户评分
  • 1104
    服务人数
  • 15
    执业年限
  • 2分钟内
    平均响应

律师价值

张玥律师完整梳理买卖、送货、上门安装全部交易流程:房主向商家采购商品,约定由商家负责上门安装,现场作业人员由商家自行安排,房主不参与作业人员的选任、日常管理,也不向作业人员结算劳动报酬。围绕承揽、雇佣的区分标准搭建完整抗辩逻辑,论证房主和作业人员不存在直接法律关系,房主不存在选任、指示过错,对事故发生没有过错,不应当承担人身损害赔偿责任。法院采纳全部代理意见,一审驳回原告对房主的全部索赔请求,帮助委托人免除近42万元的高额赔偿风险。

案件详情

 一、案件详情

原告主张受案外人指派前往房主家中开展浴室柜、抽油烟机上门安装作业。作业过程中,原告使用角磨机进行切割操作,工具发生反弹造成眼部严重受伤,伤情构成八级、十级伤残。原告以提供劳务者受害责任纠纷提起诉讼,将业务承接方与房主一并列为被告,请求判令二被告共同赔偿医疗费、残疾赔偿金、误工费、护理费、精神损害抚慰金等各项损失合计415959.63元,并由被告承担本案诉讼费用。

 

原告诉讼核心观点:原告与业务承接方属于雇佣关系,提供劳务期间受伤,承接方应当承担雇主赔偿责任;房主作为施工场地提供主体,负有保障施工安全的义务,应当共同承担赔偿责任。

 

张玥律师接受房主委托,担任本案被告一审阶段代理律师。

本案代理难点:本案核心争议在于承揽关系与雇佣关系的法律定性区分;原告伤情较重,存在多重伤残等级,索赔金额巨大,法庭存在倾向保护伤者的审理倾向;原告主张房主作为场地提供者应当承担安全保障责任,需要充分论证房主在本次买卖及配套安装交易当中不存在选任、指示过错;安装属于产品出卖方的合同义务,房主与现场作业人员不存在直接法律关系,以此论证房主无需对本次人身损害承担赔偿责任。

 

 二、案件结果

法院审理认定:原告与业务承接方之间属于承揽关系,并非原告诉称的雇佣关系;原告自行更换角磨机锯片、未安装安全护罩,违规操作工具,自身对损害发生存在重大过错。房主向商家采购产品,约定由商家提供配套上门安装服务,案涉安装产生的事故责任不应当由房主承担。

判决:驳回原告的全部诉讼请求。

案件受理费减半收取1190元,由原告自行负担。

 

 整体代理成果

张玥律师完整梳理买卖、送货、上门安装全部交易流程:房主向商家采购商品,约定由商家负责上门安装,现场作业人员由商家自行安排,房主不参与作业人员的选任、日常管理,也不向作业人员结算劳动报酬。围绕承揽、雇佣的区分标准搭建完整抗辩逻辑,论证房主和作业人员不存在直接法律关系,房主不存在选任、指示过错,对事故发生没有过错,不应当承担人身损害赔偿责任。法院采纳全部代理意见,一审驳回原告对房主的全部索赔请求,帮助委托人免除近42万元的高额赔偿风险。

 

 三、律师价值

提供劳务者受害责任纠纷案件中,雇佣与承揽法律关系的甄别、各方主体过错程度认定、定作人以及房主安全保障义务的边界划分,是能否实现免责抗辩的核心关键点。本案中张玥律师全程主导一审应诉全流程,从案件事实梳理、案卷证据核查、法律关系研判、抗辩策略搭建、举证质证、法庭辩论直至判决解读全流程闭环把控,充分发挥人身损害侵权案件律师的专业价值,全方位维护当事人合法权益。

 

1. 全盘梳理案件事实,核对案卷证据,识别多重诉讼风险,完成完整风险预判

接受委托后,张玥律师完整还原商品采购、送货、上门安装的全部经过,厘清全部主体之间法律关系:房主仅为普通产品买受人,上门安装属于商家的合同附随义务,房主不选任、不管理现场作业人员,亦不向作业人员支付任何劳动报酬。

精准识别本案核心风险:原告伤情严重,构成多重伤残,索赔金额巨大,存在法庭将房主认定为场地提供方进而苛责安全保障义务的风险;原告混淆承揽、雇佣法律概念,试图将房主纳入赔偿责任主体。

结合全部卷宗材料,向当事人讲解提供劳务受害责任、承揽人自担风险、房主安全保障义务等相关法律规则,清晰讲解雇佣和承揽的区分判断标准,客观分析案件有利条件与潜在风险,帮助当事人建立理性、合理的诉讼预期,确定核心应诉目标:证明房主不存在过错,不承担任何赔偿责任。

 

2. 搭建分层抗辩思路,组织质证方案,准备全套应诉文书与庭审预案

张玥律师结合案件证据确立整体抗辩方案,核心目标:争取法院驳回原告针对房主的全部诉讼请求。第一层厘清交易法律关系:房主向商家采购产品,双方约定商家包安装,安装属于商家的合同义务,房主与现场作业人员不存在雇佣、承揽、劳务等直接法律关系;第二层论证房主不存在选任、指示过错,没有参与、干预现场施工作业,不承担安全保障相关赔偿责任;第三层阐明事故直接原因系原告违规改装、操作工具,自身重大过错造成损害,相应损害后果应当自行承担。

针对原告提交的病历资料、伤残鉴定报告、各项费用票据提前做好质证准备,预判法庭调查重点;起草答辩状、证据质证意见、代理词,制定多套庭审应对预案,保证抗辩逻辑严密,事实与法律依据充分。

 

3. 参与一审庭审,开展举证质证,发表体系化代理意见

庭审阶段,张玥律师围绕交易背景、安装义务归属、各方权利义务划分、过错责任认定完整发表代理观点。重点向法庭阐释:房主属于普通消费者,购买产品享受商家附赠的安装服务,没有选任作业工人的权限,也无法管控现场施工操作,对事故发生不存在过错;本次事故根源是作业人员擅自改装工具、违规操作,相应损害后果不应当由房主承担。向合议庭完整传递全部抗辩意见,推动法庭准确认定各方法律关系,采信我方全部抗辩观点。

 

4. 接收一审判决书,逐条拆解判项,完成判决解读与上诉风险提示

拿到一审判决书后,张玥律师向当事人逐条拆解裁判说理,解读驳回原告诉讼请求的裁判逻辑;向当事人释X上诉权利、上诉期限,提示原告存在提起上诉的可能性以及二审阶段的应诉准备要点;讲解判决生效之后的法律效果,完成一审全流程法律服务指引。

 

5. 沉淀人身损害案件办案经验,输出侵权责任法律风险提示

案件办结之后,结合本案实务输出法律风险提示:

① 劳务受害案件首要重点区分雇佣关系与承揽关系;承揽人自带工具、自主安排工作、按工作成果结算报酬,承揽作业过程中自身遭受损害,一般由承揽人自行承担风险;雇佣关系下雇主需要对劳务受伤承担相应责任。

② 消费者购买商品,商家承诺提供上门安装服务,安装人员由商家选任管理,普通消费者不会仅因提供施工场地就直接承担人身损害赔偿责任。

③ 擅自改造工具、拆除安全防护装置属于重大操作过错,是人身伤害事故常见诱因,作业人员自身需要承担相应责任。

④ 房主、场地提供方承担赔偿责任的前提是自身存在选任、指示或者安全管理方面的过错,无过错则不承担侵权赔偿责任。

 

张玥律师依靠完整事实梳理、精准的法律关系辨析、扎实的过错责任抗辩,一审当中成功帮助当事人免除近42万元的赔偿风险,规避大额侵权赔偿责任。

 

 四、适用场景与服务指引

上门安装、维修、施工过程发生人身伤害,房主或定作人被起诉索赔,需要一审应诉代理,可委托张玥律师提供人身损害侵权一审应诉法律服务:

1. 购买产品附带上门安装服务,作业人员受伤后将房主一并起诉索赔;

2. 需要区分承揽、雇佣法律关系,论证委托人无过错,不承担侵权赔偿责任;

3. 伤者伤情较重、索赔金额高,需要搭建完整抗辩体系,争取减轻或者免除赔偿责任;

4. 服务包含案卷阅卷、事实梳理、证据质证、答辩文书起草、庭审举证辩论、判决解读、上诉风险预判全套侵权案件一审应诉法律服务。

声明:以上内容由相关作者结合政策法规整理发布,若内容有误可通过意见反馈联系删除
文章涵盖面广,如需要针对性解答,可立即咨询小助手
咨询助手
24小时在线
立即咨询 >
本文字,预估阅读时间分钟
浏览全文
更多案例推荐 · 张玥律师
张玥律师
您是否要咨询张玥律师?
5.0分服务:1104人执业:15年
张玥律师
11201201****4353 执业认证
  • 天津融耀律师事务所 主办律师
  • 合同事务 房产纠纷 债权债务
  • 南开区南京路309号环球置地广场2202-2203
张玥,天津融耀律师事务所专职律师,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天津市律师协会会员,深耕民商事及刑事法律服务多年,兼具扎实的法学...
  • 137 5214 9856
  • zhangyuelawyer
保存到相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