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调解成功|盐城沈玉玮律师代理女方,获10万房屋补偿且无需承担子女抚养费
一、案件简介
本案为(2026)苏XX民初XX号离婚纠纷,原告AX委托江苏晓义律师事务所沈玉玮律师担任其委托诉讼代理人。原被告双方夫妻感情破裂,原告向江苏省盐城市盐都区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法院于2026年X月X日立案,适用简易程序不公开审理。本案争议焦点包含婚姻关系解除、两名婚生男孩抚养权安排、两套共有房产分割补偿、婚内债权债务划分、房屋后续过户与贷款承担、诉讼费用承担多项内容。案涉两套夫妻共同房产,存在未结清按揭贷款,财产处置关系不动产过户、税费承担、折价款给付等多重实操问题,双方前期未能自行达成完整离婚方案,进入法院诉讼调解程序。
二、律师代理经过
沈玉玮律师接受原告AX委托之后,全面梳理婚姻事实、子女现状、两套房产权属、贷款余额、夫妻共同财产线索、双方债权债务情况,厘清当事人核心诉求,评估诉讼与调解两种路径利弊。考虑离婚家事案件特质,优先选择以诉促调的办案思路,结合法律规定拟定调解谈判方案。庭审调解阶段,律师围绕离婚意愿、子女抚养安排、房产处置、补偿款金额给付、债务划分、过户配合义务、诉讼费承担等关键条款,与对方代理人、被告开展多轮磋商沟通,反复打磨调解文本,针对房屋过户、贷款偿还、补偿款当场履行等实操风险点设置约束条款,规避后续履行纠纷,配合法院主持调解工作,推动双方逐步缩小分歧,最终达成一揽子完整调解协议,全部条款经当事人确认签字。
三、调解结果
1、原告AX与被告B某自愿离婚;
2、婚生两名男孩跟随被告B某共同生活,全部抚养费(含教育费、医疗费)由被告独自承担;
3、案涉两套共有房产归被告B某所有,房屋剩余未结清贷款由被告自行偿还;过户由双方另行协商,过户产生全部费用由被告承担,原告予以配合;被告当场向原告支付房屋补偿款100000元;
4、婚后双方各自经手债权债务归各自享有、各自清偿;个人衣物归各自个人所有;
5、调解协议签字即生效,不得反悔;
案件受理费1150元(减半收取),由被告B某负担,已经当场向原告支付。
本案调解书载明,当事人拒绝签收调解书,不影响调解协议效力,协议经法院依法确认,具备法律效力。
四、律师价值
1、综合研判案情,不走单纯对抗判决路径,采用诉讼调解方案,帮助委托人快速解除婚姻关系,免去漫长一审、二审诉讼周期,降低家事纠纷情感消耗。
2、针对两套贷款房产复杂分割场景,争取到100000元房屋补偿款并且实现当场实际支付,避免胜诉之后执行难风险,同时落实诉讼费由对方当场承担。
3、在调解文书当中完善房屋过户、还贷、配合义务、债权债务隔离条款,提前隔离离婚后潜在债务、不动产过户扯皮隐患,实现人身关系、子女、财产、债务一次性全部了结,做到案结事了。
4、充分尊重当事人意愿,在抚养权作出相应安排前提下,最大化保障委托人财产经济权益,平衡多方现实诉求。
五、适用场景与服务指引
如您遇到以下婚姻家事纠纷情形,可第一时间联系江苏盐城沈玉玮律师:
1、夫妻感情破裂,双方同意离婚,但就房产、存款等夫妻共同财产分割金额、补偿款给付方式无法达成一致意见;
2、婚内拥有按揭贷款共有房产,涉及房产归属、剩余贷款承担、过户税费、配合过户义务等复杂实操问题,担心离婚后对方不履行过户、付款义务;
3、离婚过程中,子女抚养权、抚养费(含大额教育、医疗开支)协商僵持,需要制定兼顾多方现实条件的抚养方案;4、夫妻婚内存在各自对外举债,需要厘清个人债务与夫妻共同债务,避免离婚后被对方债务牵连;
5、双方均愿意离婚,不想经历激烈开庭对抗,希望通过法院调解方式快速结案,实现款项当场履行,减少后续强制执行风险;
6、双方自行草拟离婚协议考虑不周,缺少履行保障条款,希望通过司法调解书固定权利义务,强化法律约束力。
盐城沈玉玮律师深耕婚姻家事纠纷,擅长离婚诉讼调解、夫妻共同房产析产分割、离婚债权债务梳理、抚养权抚养费争议处理。可为当事人提供财产线索梳理、风险研判、调解方案设计、诉讼全程代理服务,善于运用“以诉促调”,推动款项当场履行,通过严谨文书设置规避后续履行风险,兼顾情理与法律,高效化解婚姻家事矛盾,切实维护当事人人身及财产合法权益。
六、总结
离婚案件不仅是解除婚姻身份关系,房产处置、补偿款履行、债务隔离等细节直接决定当事人离婚之后的实际权益。本案中沈玉玮律师接受原告委托,结合案件客观情况,没有一味坚持对抗式判决,充分发挥家事调解优势,在抚养权作出对应安排基础下,帮助委托人拿到100000元当场兑现的房屋补偿,同时将贷款、过户、债务、诉讼费全部在调解协议中一次性闭环处理,通过法院民事调解书赋予强制效力,既快速了结婚姻纠纷,又规避后续扯皮、执行难题,为本类多房产、有按揭贷款的离婚纠纷提供可参考的处理思路。家事纠纷调解不是简单妥协,而是在法律框架之下争取当事人可落地、可兑现的实际权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