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例详情

李冬辉律师代理钟X甲抚养费纠纷案调解结案

  • 婚姻家庭
婚姻家庭
李冬辉律师 在线
云南民定律师事务所 副主任
  • 5.0
    用户评分
  • 3425
    服务人数
  • 13
    执业年限
  • 2分钟内
    平均响应

律师价值

李冬辉律师在本案中的核心作用: 1. 诉求精准与证据固化:全面梳理被告长达五年的违约事实,将零散的抚养记录转化为清晰的4.6万元诉讼标的,为调解奠定坚实的事实与法律基础。 2. 谈判策略与利益平衡:作为特别授权代理人,在调解中坚持未成年人利益最大化原则。面对被告的经济抗辩,巧妙施压并促成其一次性支付历史欠款,同时锁定后续每月一千元的抚养费标准,有效化解了执行风险。 3. 情感与法理兼顾:在追索物质抚养费的同时,前瞻性地规范了被告的探望权行使方式,既满足了孩子的情感需求,又避免了探望权滥用对未成年人生活造成干扰,展现了卓越的家事案件处理智慧。

案件详情

【案情经过】

原告钟X甲系未成年人,其父钟X乙与被告万XX原系夫妻关系。双方于2008年10月登记结婚,并于2011年6月生育一子即原告钟X甲。2012年12月,双方因感情破裂在某区民政局协议离婚。在《离婚协议书》中,双方明确约定婚生子钟X甲由父亲钟X乙监护并抚养,被告万XX每月需支付抚养费五百元,且约定两年后抚养费标准变更为每月一千元。

然而,在离婚后,被告万XX仅支付了自2012年12月5日起至2013年4月期间的抚养费,共计两千五百元。自2013年4月起,被告万XX便未再向原告钟X甲支付过任何抚养费用。随着原告钟X甲年龄增长,生活、教育及医疗等各项开支日益增加,法定代理人钟X乙独自抚养压力巨大。经多次催要无果后,原告钟X甲在法定代理人钟X乙的委托下,聘请李冬辉律师作为特别授权代理人,将被告万XX诉至法院,请求判令被告支付自2013年4月起至2018年4月止拖欠的抚养费共计4.6万元。

 

【争议焦点】

本案虽为抚养费纠纷,但在法院组织调解的过程中,双方主要围绕以下焦点展开协商:

其一,历史拖欠抚养费的金额确认与支付期限。被告万XX对拖欠事实无异议,但提出当前经济状况不佳,希望分期支付拖欠的4.6万元;原告方则坚持要求被告一次性付清,以保障未成年人的基本生活权益。

其二,后续抚养费的支付标准。随着物价水平上涨及原告成长需求增加,原告方主张按原协议约定的每月一千元标准继续支付,被告对此标准需进行确认。

其三,探望权的行使方式。被告提出希望在寒暑假期间探望孩子,以维系母子亲情,原告方则需确保探望行为不影响孩子的正常学习与生活规律。

 

【裁判结果】

经过法院主持调解及代理律师的积极沟通与斡旋,双方当事人最终自愿达成如下调解协议:

一、由被告万XX于2018年4月12日前,一次性向原告钟X甲支付自2013年4月至2018年4月期间的抚养费共计4.6万元;

二、由被告万XX自2018年5月起,每月向原告钟X甲支付抚养费一千元,直至钟X甲年满18周岁止;

三、由被告万XX自2018年5月起,每年对原告钟X甲行使探望权1次,具体时间安排在每年的寒假或暑假期间,每次探望期限为15天。

本案减半后的案件受理费五十元,由原告钟X甲自愿承担。上述调解协议经双方签名捺印后即具有法律效力,法院依法予以确认。

声明:以上内容由相关作者结合政策法规整理发布,若内容有误可通过意见反馈联系删除
文章涵盖面广,如需要针对性解答,可立即咨询小助手
咨询助手
24小时在线
立即咨询 >
本文字,预估阅读时间分钟
浏览全文
更多案例推荐 · 李冬辉律师
李冬辉律师
您是否要咨询李冬辉律师?
5.0分服务:3425人执业:13年
李冬辉律师
15301201****3139 执业认证
  • 云南民定律师事务所 副主任
  • 合同事务 债权债务 婚姻家庭
  • 昆明市官渡区国贸路725号宏兴大厦B座四楼
李冬辉,女,?辽宁抚顺人,云南民定律师事务所副主任,云南大学硕士研究生学历,昆明市律师协会婚姻家事委员会副主任,曾被评为...
  • 152 8845 3547
  • 115288453547
保存到相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