排除妨害纠纷代理|徐州刘斌律师代理两名村民被告,庭审抗辩促成村委会主动撤诉
一、案件简介
本案属于农村土地排除妨害纠纷,被告A某、BX共同委托江苏景来律师事务所刘斌律师作为一审诉讼代理人。原告邳州市C村民委员会向邳州市人民法院提起排除妨害诉讼,将A某、BX列为共同被告,主张二被告存在妨害集体土地的行为,要求排除妨害。该案20XX年X月X日立案受理,案件先适用简易程序进行审理,后因案情复杂转为普通程序公开开庭审理。庭审过程中原被告双方就土地现状、是否存在妨害行为展开对抗。经过庭审举证质证、法庭审理博弈之后,原告邳州市C村民委员会综合案件情况考量,于20XX年X月X日向法院书面申请撤回起诉。法院经审查,认为撤诉申请符合法律规定,裁定准许原告撤诉。
二、律师代理经过
刘斌律师接受两名被告共同委托后,第一时间收集土地相关证据材料,梳理土地历史使用情况,厘清案件事实,制定完整抗辩方案,准备答辩意见。案件历经简易转普通程序两次开庭,庭审中完成举证、质证,围绕是否构成排除妨害的法定要件发表代理意见,对村委会的诉讼主张进行有力抗辩,充分呈现对被告方有利的事实与法律观点。庭审结束后依托庭审形成的有利态势,参与双方沟通协商,向委托人提示风险,推动矛盾化解,最终促成原告向法院申请撤回起诉。
三、裁定结果
江苏省邳州市人民法院作出民事裁定:准许原告邳州市C村民委员会撤回起诉。案件受理费减半收取220元,全部由原告邳州市C村民委员会自行承担。本裁定发生法律效力。
四、律师价值
1、面对村集体作为原告提起的排除妨害诉讼,完整完成应诉及庭审抗辩,削弱原告诉讼基础,形成谈判和解的有利局面;
2、通过诉讼博弈促成原告主动撤诉,被告无需承担排除妨害的法律责任,消除本案的诉讼风险;
3、完整留存全部证据与抗辩材料,做好预案,应对原告未来可能再次提起诉讼,充分保障当事人土地使用权益。
五、适用场景与服务指引
如您遇到以下农村土地物权纠纷,可第一时间联系江苏景来律师事务所刘斌律师:
1、被村委会、其他个人起诉排除妨害,要求返还土地、清除地上附着物,需要作为被告出庭应诉抗辩;
2、土地历史使用情况复杂,案件经历简易程序转为普通程序,需要律师全程多轮开庭代理;
3、土地纠纷案件,希望争取庭内抗辩结合庭外协商,以撤诉方式化解纠纷,避免不利生效判决;
4、土地权属存在历史遗留问题,需要梳理证据,辨析是否构成法律意义上妨害行为;
5、原告撤诉后,预判对方有可能再次起诉,需要律师做好证据留存和后续应对预案;
6、一审收到不利裁判,或者对方上诉,需要律师代理二审继续维护自身土地权益。
徐州刘斌律师深耕农村土地物权类纠纷,针对排除妨害应诉、土地历史事实梳理、多轮庭审代理、诉中协商和解、风险预案筹备提供一站式法律服务,拆解对方的诉讼主张,兼顾法理与乡村实际情况,最大限度维护农村当事人的土地及财产合法权益。
六、总结
本案是典型的涉村集体土地排除妨害纠纷,村集体提起诉讼并不代表其诉求必然得到法律支持。刘斌律师作为被告代理人,通过扎实庭审抗辩,形成有利局面,推动原告主动撤诉结案,当事人免于承担排除妨害的法律义务。需要注意,原告撤诉不代表实体权利消灭,村集体在条件具备时仍然有权重新起诉。收到土地类案件传票,当事人切勿消极不应诉,应当及时委托律师介入,固定事实证据,选择诉讼或者和解的最优路径,规避潜在法律风险。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