很多玉溪红塔区矿山工友经常问我:在矿山干活没签劳动合同、没买社保,出事之后老板和包工头全都失联、开庭拒不出庭,是不是就没法认定工伤、拿不到赔偿?
很多用工企业抓住矿工不懂法的弱点,故意缺席庭审、拖延推诿,妄图让伤者维权无门。作为专注玉溪红塔区工伤纠纷的执业律师,段彪永律师合近期办结的真实矿山工伤案件,全程复盘办案难点与胜诉思路,告诉大家:企业、包工头拒不出庭、消极应诉,不影响工伤认定和索赔,证据扎实依然可以全额胜诉。
本案当事人陈X,2024年8月11日入职玉溪市某铁矿,在玉溪市红塔区XX辖区,从事铁矿井下掘进开采工作。用工期间,公司未签书面劳动合同、未缴纳社保,工资由项目管理人员及家属通过微信、银行卡转账发放,属于典型的事实劳动关系用工模式。
2024年9月日10时许,陈X在巷道作业、搭设电缆挂钩时,被同事倒车的运渣车撞伤,当场受伤送医。事故发生后,公司和包工头全程消极应对,拒绝协商赔偿,刻意拖延维权流程。工伤是外地人,看到段彪永律师工伤普法直播后,直接上来昆明委托段彪永律师办理其工伤案件。
没有想到的是,段彪永律师代理陈X申请劳动仲裁确认劳动关系,开庭当日,公司、项目管理人员正当理由缺席庭审,案件事实看似无法查清,成为本案最大维权难点。
仲裁败诉后,段彪永律师精准锁定核心胜诉证据:本案留存有带公司盖章、包工头及当事人签字按手印的《掘进机班组工程尾款结算清单》,还有明确记载拖欠工资金额、当事人签字确认的《农民工工资确认表》,两套书面证据形成完整证据链,足以佐证用工事实、工作地点和薪资标准。
即便对方缺席庭审、恶意摆烂,段彪永律师依然坚持推进维权流程,协助当事人向人社部门提交工伤认定申请。2025年9月日,玉溪市红塔区人社局查清案件事实,依法出具《认定工伤决定书》,确认本次受伤属于工伤。同年11月日,玉溪市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评定当事人伤情为工伤十级。
2026年1月,当事人依法解除劳动关系并再次申请工伤待遇仲裁。庭审中我方证据完整、事实清晰,仲裁委最终裁决:公司需支付当事人一次性伤残补助金、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停工留薪期工资、住院伙食补助费等全部工伤待遇12万余元。
裁决生效后,公司依旧拒不履行赔付义务,刻意拖延回款。针对公司恶意拒赔行为,我立即协助当事人启动法院强制执行程序,最终全额追回工伤赔偿款项,彻底落地维权成果。
律师总结(玉溪矿山工友必看)
矿山、井下用工普遍存在无合同、无社保、层层分包、老板失联、企业缺席应诉等情况,但这都不是拒赔理由。只要留存工资转账记录、工程结算单、工资确认表、工作现场记录等证据,即便对方拒不出庭、消极应诉,也能依法认定工伤、鉴定伤残,胜诉后可通过强制执行拿到赔偿,无需担心维权无果。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