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情简介
当事人系医疗机构护工主管,在工作中向病患家属推荐殡葬相关服务,被侦查机关认定收受相关人员钱款,涉嫌非国家工作人员受贿罪。侦查机关侦查终结后将案件移送检察院审查起诉,认定涉案款项属于贿赂款,当事人构成刑事犯罪。李小龙律师接受委托担任辩护人,介入案件开展辩护工作。案件历经两次退回补充侦查,检察院召开公开听证会听取各方意见。
案件结果
检察机关采纳李小龙律师辩护意见,认定本案犯罪事实不清、证据不足,涉案钱款不属于贿赂款,涉案受贿数额无法查清,不符合起诉条件,依法作出不起诉决定,当事人无刑事犯罪记录。
律师在本案中的核心价值
1. **精准定性款项性质,击破指控核心逻辑**
李小龙律师抓住案件关键争议焦点,论证涉案款项并非贿赂款,从根源否定侦查机关的定罪基础,说服检察机关改变对涉案款项的定性认知。
2. **充分运用审查起诉程序,推动案件两次退查补强辩护**
在审查起诉阶段全面梳理案卷证据,精准指出证据体系漏洞,推动案件两次退回补充侦查,持续夯实证据不足的辩护观点。
3. **听证会积极发声,成功争取听证支持**
在案件公开听证环节,李小龙律师完整阐述辩护意见,向听证人员、承办检察官充分论证本案事实与证据缺陷,助力检察机关作出不起诉决定。
4. **实现无罪化处理,彻底消除刑事风险**
辩护意见全部被检察院采信,案件最终不起诉,当事人不被追究刑事责任,保住无犯罪记录,避免留下案底,实现当事人辩护目标。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