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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间借贷纠纷|认定夫妻共同债务,杨海娇律师成功帮当事人追回借款本金 20.6 万余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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杨海娇律师 在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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杨海娇律师梳理多年零散转账记录,完善证据链,依托微信对账记录锁定欠款事实。针对被告凭离婚协议免责的抗辩,精准适用夫妻共同债务法律规则,论证离婚内部约定不能对抗债权人,成功促使法院判决夫妻二人共同承担还款责任,维护当事人债权。

案件详情

【案情经过】

原告赵XX与被告赵XX系朋友关系,被告赵XX与被告韩X甲原系夫妻。自2017年起,赵XX因经营大米生意资金周转需要,陆续向赵XX借款。赵XX通过现金及微信、支付宝转账等方式多次交付借款,其中转账交付共计20.1万余元。2018年10月28日,赵XX向赵XX出具书面借条,确认共计借款53.4万余元,约定于2019年3月1日偿还,借款事由为大米资金周转。此后,赵XX陆续偿还了部分款项。2018年8月30日,赵XX与韩X甲协议离婚,双方在离婚协议中约定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产生的债务全部由女方赵XX偿还。2023年4月18日,赵XX与赵XX通过微信重新对账,确认赵XX尚欠24.4万余元。对账后,赵XX又陆续偿还了3.8万余元,剩余20.6万余元经赵XX多次催要,赵XX一直未予偿还。为维护自身合法权益,赵XX诉至某法院,请求判令二被告偿还借款本金24.4万余元及相应利息。

 

【争议焦点】

本案的争议焦点主要集中在两个方面:其一,案涉借款的具体欠款数额及逾期利息的计算标准应如何认定;其二,案涉借款是否属于赵XX与韩X甲的夫妻共同债务,韩X甲是否应当承担共同还款责任。庭审中,被告韩X甲辩称对借款事实不清楚、不知道;同时,韩X甲主张其与赵XX已经离婚,且离婚协议明确约定债务由女方承担,故其不应承担还款责任。被告赵XX经合法传唤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亦未提交书面答辩意见。

 

【裁判结果】

某法院经审理认为,合法的借贷关系受法律保护。赵XX与赵XX之间的民间借贷法律关系清楚,经双方重新对账并扣除后续还款,确认剩余借款本金为20.6万余元,赵XX应予清偿。关于利息,因双方未约定借期内及逾期利率,逾期利息应自逾期之日即2019年3月2日起,按相关法律及司法解释规定的标准分段计算。关于夫妻共同债务的认定,案涉借款产生于赵XX与韩X甲夫妻关系存续期间,韩X甲未能举证证明该借款属于赵XX个人债务,或证明夫妻存在约定财产制且债权人知晓,故该债务应认定为夫妻共同债务。离婚协议中的债务承担约定系内部约定,不能对抗债权人,韩X甲应承担共同清偿责任。最终,法院依法判决:被告赵XX、韩X甲于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偿还原告赵XX借款本金20.6万余元及逾期利息;驳回原告赵XX的其他诉讼请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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