历史拆迁遗留纠纷|汇都律师代理企业被告二审胜诉,驳回返还原物全部诉求
一、案件简介
本案为AX(上诉人、原审原告)诉北京XX公司、北京XX公司、北京D公司返还原物纠纷。被上诉人北京XX公司委托北京汇都律师事务所律师担任一审、二审委托诉讼代理人。
案件源于石景山XX宅基地拆迁历史遗留问题。案涉院落原为EX、F某家庭宅基地,20XX年取得拆迁许可证后,AX作为母亲EX的全权代理人全程参与拆迁工作,20XX年由AX代母亲签署《北京市住宅房屋拆迁货币补偿协议》,整院房屋取得拆迁补偿款合计112万元,院落房屋后续被拆迁单位拆除。
AX多次就该拆迁事项反复诉讼,本次起诉要求三被告连带返还XX平方米房屋及对应宅基地使用权。AX主张一审判决与历史裁判、工商档案等证据存在冲突,举证责任分配错误,不服一审驳回全部诉讼请求的判决,向北京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提起上诉,案号(20XX)京X民终X号。北京XX公司作为原审被告,委托北京XX应诉,抗辩原告诉求无事实与法律依据,请求法院驳回上诉,维持原判。
二、律师办案经过
汇都律师接受北京XX公司委托后,梳理全部历史卷宗,调取多份生效在先判决书、征地协议、企业改制档案、拆迁裁决书、拆迁补偿协议等全套证据。庭审中重点提出:案涉房屋、院落早已被合法拆除,标的物物理上已经灭失,客观上不具备返还原物的现实基础;同时本案纠纷已有多份生效民事判决作出事实认定,AX全程参与拆迁,知晓全部院落的拆迁补偿事宜,其本次诉讼属于重复主张。结合物权法律规定以及证据规则,请求二审法院驳回上诉人上诉请求。二审阶段双方均未提交新证据,律师依托既有证据与生效裁判,稳固我方当事人无责的抗辩体系。
三、判决结果
北京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作出终审判决:驳回上诉,维持原判。
1、驳回AX全部诉讼请求,不予支持其返还石景山XX号院不动产的诉求;
2、二审案件受理费50元,由上诉人AX自行承担。
本案为终审判决。
四、律师价值
本案属于历史拆迁遗留、重复诉讼类疑难物权纠纷。律师充分利用在先生效裁判、拆迁全套档案,向法院阐明标的物已经灭失、不存在返还客观条件的核心事实,成功帮助委托人北京XX公司摆脱诉累,二审维持一审对我方完全有利的结果,避免企业承担不必要的返还责任。
五、适用场景与服务指引
如您遇到以下物权、拆迁遗留类纠纷,可第一时间联系北京汇都律师事务所:
1、涉及老旧宅基地、已拆迁院落,被他人起诉要求返还原物,但房屋、建筑物已经拆除灭失,客观无法返还;
2、面对历史拆迁遗留问题,对方多次反复起诉、重复诉讼,需要律师梳理历次诉讼卷宗、历史生效判决进行抗辩;
3、企业因早年征地、改制历史沿革卷入拆迁物权纠纷,需要厘清主体责任,论证企业不属于责任承担主体;
4、当事人持有单方自行委托的评估报告,以此主张高额财产权益,需要律师对评估报告的关联性、证明效力进行质证抗辩;
5、一审作为被告取得胜诉结果,对方提起上诉,需要律师代理二审应诉,巩固一审胜诉成果;
6、物权返还原物之诉,原告回避标的物已经毁损灭失的客观事实,坚持要求返还不动产。
北京汇都律师事务所深耕物权、征地拆迁历史遗留纠纷处理,可为当事人提供历史案卷梳理、证据组织、责任主体辨析、一审、二审诉讼代理全流程服务。善于运用在先生效裁判、征地改制档案拆解对方诉讼逻辑,帮助企业厘清历史法律责任,减少不必要的企业损失与诉累,依法维护企业合法权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