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例详情

故意杀人案(婚姻家庭矛盾引发预谋驾车杀人)|代理被害人父母,坚持要求判处被告人死刑立即执行,厘清民事赔偿边界,对抗辩方谅解从宽意见充分抗辩

  • 刑事辩护
刑事辩护
蒋丽丽律师 在线
广西嘉宸律师事务所 主办律师
  • 5.0
    用户评分
  • 4294
    服务人数
  • 12
    执业年限
  • 2分钟内
    平均响应

律师价值

案件详情

代理方向

接受被害人父母(未谅解方)委托,担任刑事附带民事诉讼代理人。刑事部分:指控二被告人属于有预谋故意杀人,主观恶性极大、作案手段卑劣,请求法院对两名被告人判处死刑立即执行;民事部分:主张保险公司应当在交强险限额内承担赔付责任,同时主张死亡赔偿金、被扶养人生活费、精神损害抚慰金等损失,对被告人方以部分子女谅解、被害人过错为由请求大幅度从轻量刑的辩护观点,进行对抗,充分维护被害人年老父母的合法权益。

案件详情

本案系因婚外情叠加婚姻矛盾引发的恶性预谋故意杀人案件。被告人女方与被害人系夫妻关系,二人婚后生育双胞胎儿子,婚后因女方性格强势,二人长期感情不合。女方在婚姻存续期间长期与他人发展婚外情,其在结识第二名被告人后,二人发展成为情人关系。夫妻二人进入离婚冷静期后,女方以己度人,无故猜忌被害人存在外遇、转移财产,遂与情人共谋,策划以机动车撞击的方式杀害被害人,并将作案现场伪装成交通事故。二人多次谋划、跟踪踩点,准备伪装工具。案发当晚,二人驾车守候在被害人居住的校园公寓楼下,待被害人骑自行车外出,经女方确认后,情人驾驶机动车高速撞击被害人,直接将被害人撞飞,造成被害人严重颅脑及胸腹腔脏器损伤,经抢救无效死亡。作案后二人拨打急救、报警电话,刻意伪造交通事故现场掩盖故意杀人犯罪事实。

案件进入刑事诉讼程序后,被害人父母作为附带民事诉讼原告委托蒋丽丽律师代理案件;被害人的两名儿子另委托其他代理人参与诉讼,两名儿子对作为母亲的女被告人予以谅解,请求法院对其从轻处罚。 庭审过程中,两名被告人及其辩护人均提出各类从宽理由:女被告人辩护人提出本案属于家庭矛盾引发,被害人存在过错,被告人具备坦白、部分赔偿、子女谅解等情节请求从轻、减轻处罚;直接实施撞击行为的男被告人辩护人提出其属于受蒙蔽、受控制,应当认定从犯,仅具有伤害故意而非杀人故意。 同时涉案保险公司提出抗辩,认为本案属于被告人故意犯罪制造事故,属于骗保,保险公司不应当承担交强险赔付义务。 代理律师代表被害人父母,全程针对辩方意见开展抗辩:第一,本案属于精心策划的预谋杀人,并非临时激情犯罪,作案地点位于校园区域,社会影响恶劣,被害人不存在任何的过错,且婚姻矛盾也不能成为剥夺他人生命的理由;第二,部分近亲属谅解不能等同于全部被害人家属谅解,被害人父母坚决不予谅解,不能单独以子女谅解对恶性行凶的女被告人予以过度从宽;第三,即便本案实质为故意杀人,但是外在表现为机动车肇事,保险公司交强险属于法定强制赔付义务,不能因被告人的犯罪动机免除保险赔付责任,且被害人受到伤害是客观存在,不能因为施害者的动机而损害被害人的权益,不构成骗保;第四,完整提交损失证据,主张全部人身损害赔偿项目。

一审法院审理后,认定二被告人均构成故意杀人罪,均系主犯,判处女被告人死刑缓期二年执行,男被告人无期徒刑;判决保险公司在交强险限额内承担赔付,被告人仍应承担丧葬费、处理丧葬事宜等直接物质损失。 一审判决作出之后,蒋丽丽律师继续协助被害人父母,向检察院提出抗诉申请人,要求改判女被告人死刑立即执行、加重男被告人刑罚,获得检察院支持,同意抗诉;保险公司就民事赔偿提起上诉。二审阶段蒋丽丽律师继续代理被害人父母,坚持要求对两名被告人从严惩处,阐述被害人父母完全不予谅解的意见,对抗 “子女谅解即应当大幅从轻” 的裁判逻辑;面对被告人辩护律师提出被害人在婚姻中存在多种过错的情节,据理力争,充分维护被害人的人格尊严。

案件结果

本案经一审、二审,取得了令被害人家属满意的结果。

1.刑事裁判结果:女被告人犯故意杀人罪判处死刑,缓期二年执行,剥夺政治权利终身;男被告人犯故意杀人罪判处无期徒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作案工具车辆予以没收。虽未达到被害人父母追求的死刑立即执行诉求,但法院完整采纳代理律师多项核心意见:认定本案属于预谋故意杀人,被害人无刑法上过错,不认定男被告人属于从犯;确认校园作案、预谋伪装交通事故掩盖罪行属于从重处罚情节。同时二审裁判文书专门写明充分听取、尊重被害人父母坚决要求严惩被告人的诉求,只是基于死刑审慎政策、部分家属谅解等因素未改判死刑立即执行。

2.附带民事裁判结果:法院判决保险公司在交强险责任限额承担赔付责任;二被告人共同赔偿被害人方丧葬费、处理丧葬事宜交通、住宿、误工等直接物质损失;因刑事附带民事诉讼法律规定,死亡赔偿金、精神损害抚慰金、被扶养人生活费未得到刑事附带民事诉讼判决支持,但通过交强险赔付,弥补了被害人家属的部分损失,亦是一种告慰。保险公司赔付后,依法享有向两名被告人追偿的权利。

案件争议焦点

1.刑事量刑核心争议:①本案虽存在婚姻家庭矛盾,但核心是被告人存在婚外情、长期预谋、伪造交通事故掩盖罪行,在部分近亲属(子女)出具谅解书,另一部分近亲属(被害人父母坚决不予谅解)情况下,对提起犯意、策划杀人的女被告人是否应当判处死刑立即执行。②直接开车撞击的男被告人是否属于被欺骗、被控制的从犯,主观上是否仅有伤害故意而非杀人故意。③被告人直指被害人存在严重过错,要求从轻处罚;被害人有口难言,能否凭一面之词,认定被害人存在刑事上的过错。

2.民事法律争议:行为人故意制造机动车撞击杀人,保险公司是否仍需要承担交强险赔付责任。

3.附带民事诉讼赔偿范围争议:刑事附带民事诉讼程序之中,死亡赔偿金、被扶养人生活费、精神损害抚慰金是否应当予以支持。

律师价值

1.区分不同被害人家属立场,完整还原被害方全部诉求:本案被害人家属内部存在立场分裂,子女选择谅解母亲被告人,但被害人父母完全拒绝谅解。代理律师代表不谅解的老年被害人家属,向法庭充分陈述老人痛失子女、绝不原谅犯罪的真实态度,对抗辩方片面引用子女谅解来争取轻判的辩护观点进行有力反驳,推动法院在裁判中专门考量未谅解家属的意见。

2.刑事部分全面驳斥被告人从宽辩解:针对被告人辩称无杀人故意、被害人存在过错、属于从犯等辩护意见,结合微信聊天记录、监控视频、尸检鉴定、车速鉴定、多份证人证言等全部案卷证据,还原完整预谋作案链条,论证二被告人主观恶性、手段残忍、社会危害性,全力推动法庭采纳从重评价的量刑情节。

3.民事部分守住保险赔付核心诉求,充分论证交强险属于法定无过错赔付,不因侵权人主观为故意杀人而免除保险公司交强险赔付义务,最终一、二审均支持交强险赔付,为被害人家属落实保险赔偿。

4.证据体系搭建:梳理、整理全部人身损害票据、亲属关系证明,完整提交全部索赔证据,把被害人父母遭受的物质损失清晰呈现给法庭,完整表达民事赔偿诉求。

5.全流程代理:覆盖一审刑事附带民事、二审抗诉及上诉全阶段,充分发表代理意见,保障未谅解被害人父母在司法程序中的话语权。

适用场景与服务指引

适用场景

1.故意杀人、故意伤害致死类刑事案件,被害人家属内部意见不一致(部分家属谅解,部分家属坚决不予谅解),需要代理不予谅解一方参与刑事附带民事诉讼,向司法机关独立表达诉求。

2.以机动车作为作案工具实施杀人、伤害犯罪,就交强险是否应当赔付发生争议的刑事附带民事诉讼案件。

3.婚姻家庭、婚恋纠纷引发恶性暴力刑事案件,被害人近亲属希望代理律师充分表达严惩被告人诉求,同时主张民事赔偿。

4.刑事附带民事诉讼中,就死亡赔偿金、被扶养人生活费、精神抚慰金赔偿范围存在争议的案件。

服务指引

1.若属于被害人方委托,律师会区分:被害人家属内部是否存在谅解分歧,分别固定各方意见,代理不予谅解当事人,向司法机关独立提交代理意见,不会以部分家属谅解代替全部被害方态度。

2.对于驾车行凶类刑事案件,重点评估交强险赔付可能性,即便被告人主观为故意犯罪,仍然可以依法主张交强险先行赔付,保险公司赔付后有权向被告人追偿。

3.注意区分刑事附带民事诉讼与单独提起民事诉讼的赔偿范围差异,刑事附带民事诉讼中,仅支持犯罪行为直接造成物质损失;死亡赔偿金、精神损害抚慰金、被扶养人生活费在刑事附带民事诉讼中通常不予支持,可以向委托人释X法律风险,提供方案参考。

代理被害方刑事附带民事案件,同步兼顾刑事量刑意见发表与民事赔偿举证,完整梳理全部损失票据、身份关系证据,最大限度维护当事人合法权益。

声明:以上内容由相关作者结合政策法规整理发布,若内容有误可通过意见反馈联系删除
文章涵盖面广,如需要针对性解答,可立即咨询小助手
咨询助手
24小时在线
立即咨询 >
本文字,预估阅读时间分钟
浏览全文
蒋丽丽律师
您是否要咨询蒋丽丽律师?
5.0分服务:4294人执业:12年
蒋丽丽律师
14503201****2957 执业认证
  • 广西嘉宸律师事务所 主办律师
  • 合同事务 刑事辩护 损害赔偿
  • 桂林市中山南路126号金源大厦9楼(临桂大酒店后面,从星期天酒店上电梯)
蒋丽丽律师,广西桂林人,桂林市广西嘉宸律师事务所专职律师,执业证号:14503201411792957。执业10年以上,...
  • 130 7775 2945
  • 13077752945
保存到相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