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案件详情
原告与被告曾存在恋爱交往关系,被告本人另有合法婚姻关系。交往过程中被告因农业经营及个人生活存在资金缺口,请求原告以个人名义向金融机构办理贷款用以解决自身资金需求。
原告此前已经办理一笔车贷类贷款,在被告反复沟通劝说下,又以本人名义向XX新增一笔消费贷款。贷款放款后,原告按照双方沟通,截留部分贷款资金用于归还两笔贷款月供,将剩余部分资金转账交付被告实际使用。被告口头承诺,两笔全部贷款均由其承担还款义务,后续也按月向原告转账,用于偿还XX贷款月供。
后双方感情关系破裂,被告停止向原告支付还款资金。XX贷款登记在原告名下,XX持续向原告追索本息,原告背负巨大还款压力,面临征信受损风险。原告后续自行处置车辆清偿了车贷剩余部分。
原告遂委托朱波律师提起诉讼,要求被告承担剩余消费贷款的未清偿借款债务。
诉讼过程中,被告抗辩双方并非民间借贷关系,主张双方属于婚外情交往,互相转账属于恋爱期间无偿赠与;同时辩称贷款系原告个人名义申请,贷款合同载明用途为个人消费,债务应当由原告自行承担,被告无需承担任何还款责任,并提交双方往来全部转账流水,试图以互相转账金额基本持平,抵消案涉债务。
二、案件结果
法院经审理,采信我方代理意见,认定双方成立民间借贷法律关系,驳回被告全部抗辩主张。
判决被告限期向原告清偿案涉消费贷款剩余全部债务;本案案件受理费、财产保全费全部由被告承担。
三、律师价值
1.证据体系搭建:接受委托后,梳理XX借款合同、还款计划表、XX转账流水、还贷凭证,重点固定双方沟通录音证据,把零散转账、录音、还款记录编织成完整证据链,证明借名贷款、被告承诺全额偿还两笔贷款的核心事实。
2.击破对方抗辩逻辑:针对被告“属于情感赠与、款项相互抵销、贷款属于原告个人债务”的核心抗辩,结合录音证据、还款流水,论证被告作出过明确的债务承担意思表示,案涉款项不属于无偿赠与;被告按月转账金额与XX每月还贷金额高度吻合,印证转账目的就是代为归还案涉贷款,不能作为普通往来抵扣案涉借款债务。
3.诉讼策略规划:同步申请财产保全,锁定被告财产,保障后续判决能够顺利执行;庭审围绕争议焦点展开质证辩论,说服法官采纳我方事实主张,将当事人的口头还款承诺固化为生效司法判决,将实际由他人使用的贷款债务,通过司法裁判确定由实际用款人承担,化解当事人被XX追责、征信受损的现实风险。
四、适用场景与服务指引
若您或亲友遇到以下场景,可随时联系朱波律师
1.恋爱、同居交往期间,应伴侣要求,以自己名义向XX、网贷平台借款,钱款实际交由对方使用;
2.对方口头承诺全部贷款由其偿还,关系破裂后对方反悔拒绝还款,贷款机构只向登记借款人追责;
3.双方互有多笔转账,对方主张钱款属于情感赠与,否认借贷事实;
4.自身背负名下贷款,实际用款人拒不承担债务,面临逾期、征信不良风险。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