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案件详情
本案属于自然人之间民间借贷纠纷,被告系雇主,原告曾为被告的雇员,双方存在雇佣用工关系。被告因自身经营资金周转困难,多次向原告提出资金需求,原告通过多笔转账向被告提供资金,其中部分款项系应被告要求,由原告代为垫付发放工人工资形成借款。
案涉全部出借资金均没有出具书面借条,双方也未明确约定还款期限、借款利息。后续被告迟迟不履行还款义务,原告多次沟通催要无果,委托朱波律师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要求被告归还全部借款本金,并自起诉之日起按法定标准支付逾期利息,同时由对方承担案件诉讼费、保全费。
诉讼过程中,被告一方抗辩:部分款项不属于借款;即便存在借款,相关款项已经清偿完毕;代发工资部分没有完整发放记录,不应认定为借款;双方存在雇佣关系,发生借款不符合常理,以此否认借贷法律关系。一审阶段被告方还以代理人遭遇客观事由无法到庭为由,主张存在还款证据未能提交,试图拖延诉讼、否定原告诉请。
一审法院作出支持原告全部诉求的判决后,被告不服一审判决提起上诉,二审中又提交微信转账凭证、银行卡交易明细、车辆交易相关材料、微信聊天记录等多组证据,主张双方系其他经济往来,并非民间借贷,进一步否定借贷关系以及欠款事实。
二、案件结果
1.一审阶段:人民法院全面采信我方代理意见,认定案涉全部款项均构成民间借贷,判决被告偿还全部借款本金(包含多笔转账借款以及代为垫付工资形成的借款,合计数十万元),同时自起诉之日起,按照全国银行间同业拆借中心公布的一年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标准计算支付逾期利息;案件诉讼费、保全费全部由被告承担。
2.二审阶段:被告提起上诉并举出新证据试图推翻一审裁判结果。二审法院经开庭审理、组织双方证据质证,核查全部案件材料,认定被告提交的证据不足以证明款项已经归还,不足以否定借贷事实,最终判决驳回上诉,维持原判,本案诉讼程序终结,我方当事人取得终审胜诉结果。
三、律师价值
1.证据梳理与固定,补齐无借条案件短板:本案无借条这一核心借款凭证,代理律师全面归集整理微信聊天记录、微信及银行转账凭证、代发工资明细、工人工资发放记录等碎片化证据,梳理完整证据链,证明资金出借背景、借款合意、代垫工资的事实,弥补缺少借条带来的举证风险,完成民间借贷关系的举证责任。
2.精准抗辩对方诉讼策略:针对被告以代理人无法出庭、证据未提交进行抗辩,律师围绕民事诉讼证据规则,指出其抗辩无有效证据佐证;针对被告上诉提交的新证据,逐一开展质证,区分本案借款与双方之间其他经济往来(用工代发工资、车辆相关纠纷等),论证对方提交的流水不能对应本案借款还款,排除其他经济往来对本案借贷案件的干扰。
3.法律适用精准,争取利息与全部诉讼费用由对方承担:结合民间借贷司法解释,在双方没有约定借期内利息的情形下,代理律师向法院主张从起诉之日起计算逾期资金占用利息,该诉求获得法院完整支持,同时实现诉讼费、保全费均由败诉方承担,最大限度维护出借人财产权益。
4.一、二审全程代理,对抗对方两轮抗辩,守住胜诉成果:历经一审、二审两级诉讼,面对被告不断变换抗辩理由、二审提交新证据的情形,代理律师固定一审已查明的有利事实,针对上诉理由逐项答辩反驳,最终帮助当事人拿到终审生效胜诉判决,避免一审胜诉结果被二审改判。
四、适用场景与服务指引
若您或亲友遇到以下场景,可随时联系朱波律师
1.出借款项给个人,没有借条、欠条,仅有转账记录、聊天记录,对方拒不还钱;
2.雇主向员工借钱,或者员工替雇主垫付工资、垫付经营开支,事后雇主不认账,不认可垫付款属于借款;
3.借款没有书面约定借期内利息,想要主张起诉之后的逾期利息;
4.债务人抗辩转账属于合作往来、劳务报酬、其他经济关系,否认借贷;
5.一审胜诉后,债务人提起上诉,需要律师代理二审,巩固胜诉结果;
6.民间借贷案件,需要处理诉讼费、保全费承担问题。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