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装饰装修合同中途停工违约纠纷|代理客户全额追回剩余装修款及约定违约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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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案件详情

原告为自住房屋装修,与被告(自然人)及该被告担任法定代表人的某装饰公司订立房屋装修合同,合同明确约定施工起止周期,由被告团队承接案涉房屋全部装修施工工作。

合同订立后,原告依照约定分两笔向被告支付装修款项。但装修施工过程中,被告多次擅自停工,消极推进装修项目,后续直接停止施工,装修工程无法继续推进,房屋不能按期交付原告入住使用,原告正常居住权益受损,产生实际经济损失。

经原告多次沟通催告,被告仍无法恢复施工完成装修。双方经协商,就合同解除后的善后事宜达成一致,被告及涉案装饰公司共同出具书面欠条,确认应当退还的未施工部分剩余装修款项,约定分三期退款时间节点,同时明确:若逾期不履行退款义务,需要向原告承担违约金责任,违约方还需承担维权产生的全部法律费用。

协议达成之后,被告依旧未能按照欠条约定的分期节点履行退款义务,再次违约,原告自行协商催讨无果。为维护自身合法权益,原告委托朱波律师代理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要求被告自然人及装饰公司共同承担退款及违约金给付责任。本案开庭审理阶段,二被告经法院合法传唤,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参与诉讼。

二、案件结果

法院经审理全部采纳我方代理意见:

1.判令被告自然人以及其担任法定代表人的某装饰公司共同向原告返还剩余未施工部分装修款数万元;

2.判令被告自然人以及其担任法定代表人的某装饰公司共同向原告支付约定违约金数万元;

3.两项款项合计数万元,义务人需于判决生效十日内全部付清。

若义务人逾期不履行金钱给付义务,需依法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

本案全部案件诉讼费用由二被告方予以承担。

三、律师价值

1.纠纷整体研判,固定完整关键证据:接受委托后,朱波律师梳理装修合同、付款转账凭证、收款收据、微信聊天记录、事后达成的退款欠条全套证据材料;厘清法律关系,依据欠条载明内容锁定公司 + 法定代表人个人共同承担还款责任的事实依据,完整固定对方构成根本违约的证据链条,规避客户因证据整理疏漏导致诉求无法得到支持的风险。

2.精准确立诉讼主体与诉讼方案,完整主张客户全部诉求:结合案件事实以及《民法典》关于合同履行、违约金的相关法律规定,将装饰公司与其法定代表人个人一并列为共同被告,要求二者共同清偿债务,完整主张剩余装修退款、违约金,最大限度弥补客户的经济损失。

3.妥善应对被告缺席审判,充分完成庭审举证说理:针对被告拒不出庭、消极应诉的情况,庭审中完整提交全部证据,围绕案件事实、欠条效力、违约金合法性充分开展法律说理;即便被告放弃出庭答辩的诉讼权利,仍然促成法院全部支持原告诉讼请求,取得案件全胜。

4.为后续强制执行筑牢裁判基础:生效判决同时确认公司、自然人个人两方的还款义务,后续执行阶段可同时针对公司财产、法定代表人个人财产开展查控,拓宽财产查找与回款路径,提升客户实际回款概率。

四、适用场景与服务指引

适用于如下装修纠纷场景:

1.和装修公司/个人包工头签订家装合同,装修中途对方无故停工、工程烂尾,不再继续施工;

2.已经支付装修款,但装修方工期严重逾期,房屋无法按时交付入住;

3.双方协商解除装修合同,签署退款协议、出具欠条,但对方到期拒不履行退款义务;

4.装修由公司名义承接,但实际由老板个人收款、签署协议,发生违约后公司、个人互相推诿拒绝承担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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