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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婚诉讼60万父母转账被主张夫妻共同财产,南通沈杰律师代理被告,法院认定不属于夫妻共同财产不予分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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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婚诉讼原告主张亲属转入的60万元属于婚内赠与,要求作为夫妻共同财产分割。南通沈杰律师完整梳理资金全链路流水证据,抗辩该款项仅为亲属代为保管。法院采纳代理意见,该60万不予分割,同时帮助当事人争取到子女抚养权。

案件详情

  离婚诉讼60万父母转账被主张夫妻共同财产,南通沈杰律师代理被告,法院认定不属于夫妻共同财产不予分割

  案例专长:离婚纠纷一审代理、亲属大额转账/赠与性质认定、夫妻共同财产与个人财产甄别、婚内资金混同证据梳理、离婚存款分割抗辩、子女抚养权抚养费纠纷处理

  判决时间:2026年10月

  法院:江苏省南通市海门区人民法院

  代理方向:一审被告代理人:沈杰,江苏平帆律师事务所律师

  判决结果:法院采纳沈杰律师核心代理意见,认定案涉60万元存款不属于夫妻共同财产,不予分割;婚生子判归被告直接抚养,原告承担每月生活费及一半教育、医疗费,明确完整探望权;被告婚前个人物品判归被告所有;驳回双方其余诉讼请求。

  一、案情内容

  原被告经人介绍相识恋爱,登记结婚并生育一名婚生子。婚后双方因生活琐事、家庭经济矛盾不断激化,先后两次提起离婚诉讼,前一次离婚起诉被法院判决不准离婚之后,夫妻关系依旧没有缓和,双方持续分居,原告再次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

  原告诉讼请求包含判决离婚、婚生子由己方抚养,同时主张存于被告名下的60万元存款属于被告母亲对夫妻二人的婚内赠与,应当作为夫妻共同财产进行分割。除此之外,原告还主张被告带走经营的经营现金,要求一并处理。

  被告不同意原告关于60万元存款属于赠与的主张,该笔60万元实际是被告母亲到期存单取出之后转入被告账户,交由被告代为保管,并非赠与夫妻双方,后期该笔钱款已经连本带息转回被告母亲账户。同时被告提出应当争取孩子抚养权,要求原告承担抚养费,另外主张自己的婚前金饰品、被褥等个人财物应当返还,还提出5万元家务经济补偿金的诉求。

  双方争议焦点突出,尤其是60万元大额款项到底是亲属赠与还是代为保管,成为本案财产部分最大的争议点,各方提交多份银行存单、取款、转账流水作为证据。被告委托南通沈杰律师担任一审代理人。

  沈杰律师接收案件后,系统梳理全部银行凭证:调取被告母亲原始大额存单记录、母亲取款转入被告账户记录、后续被告向母亲转回66万元本息的转账凭证,完整还原资金流转全过程。同时收集孩子长期跟随被告生活居住的相关证据,整理婚前个人财产相关材料,针对经济补偿金诉求准备抗辩思路。

  庭审当中,律师围绕60万元资金来源、流转全过程发表质证及代理意见,同时就子女抚养、抚养费标准、探望权、婚前个人财产、经济补偿金抗辩逐项展开辩论。法院经审理,认定60万元不属于夫妻共同财产,不予分割;考虑孩子长期随被告生活,从有利于未成年人成长角度将婚生子判由被告抚养,对双方其他部分诉求予以驳回。

  二、本案适用于遭遇哪些情形的客户可联系沈杰律师

  1.离婚诉讼当中,配偶主张亲属转入己方账户的大额钱款属于夫妻赠与,要求作为共同财产分割;

  2.亲属资金临时存放在自己名下,离婚时被对方误认为是夫妻共同财产,需要证据抗辩;

  3.婚内多笔银行流水交叉混同,需要厘清每一笔大额资金来源、定性是保管还是赠与;

  4.离婚同时争夺子女抚养权,孩子长期跟随己方生活,希望争取抚养权以及合理抚养费;

  5.离婚纠纷涉及婚前个人物品、家务补偿金、共同经营钱款等多项复杂争议,需要家事律师出庭代理。

  三、沈杰律师服务内容

  1.离婚案件全面评估,梳理婚姻过程、子女抚养情况、全部银行流水,区分保管、赠与、共同财产法律定性;

  2.指导当事人收集亲属存单、取款记录、进出账完整流水,固定亲属代为保管资金的全套证据;

  3.整理子女长期随己方生活的证据、婚前个人财产证据;

  4.起草离婚答辩状,编排证据目录,针对60万赠与的主张制定完整抗辩策略;

  5.开庭举证质证,重点对60万元款项性质开展辩论,同时处理抚养权、抚养费、探望权、各项财产抗辩;

  6.解读一审判决书,向当事人讲解判决要点,分析上诉可能性,告知后续执行维权方案。

  四、律师价值

  离婚案件中亲属大额转账极易产生法律争议,钱款转入夫妻一方银行卡,不直接等同于就是对夫妻的赠与。很多当事人没有留存资金保管的书面协议,仅仅依靠银行流水抗辩,面临被认定为夫妻共同财产分割的巨大风险。

  接受委托之后,沈杰律师没有仅凭当事人口头陈述,而是把全部重点落在客观书证上,把母亲原始存单、到期取款记录、转入被告账户、后期本息转回母亲账户完整资金链条全部梳理呈现。向法庭说明:结婚尚不足一个月就存入该笔巨款,此时夫妻二人并无对应收入能力,资金源头来自被告母亲,到期之后全额本息返还,完全符合代为保管的特征,并不满足赠与法律构成要件。

  庭审中针对原告“属于亲属赠与”的核心主张逐项反驳,同时提交孩子长期跟随被告生活的相关证据,论证由被告直接抚养更符合未成年人利益,也针对家务经济补偿金等诉求做好抗辩准备。

  法院结合全套银行凭证,采纳我方核心抗辩观点,没有将60万认定为夫妻共同财产,避免当事人遭受巨额财产损失;同时结合实际生活现状将婚生子判归被告抚养,确定抚养费以及完整探望方案,对于证据不足的金饰品诉求告知另案处理。

  家事案件大额亲属资金争议,书面保管协议固然最好,但是没有书面材料时,完整的资金流转凭证就是关键武器。本案提示,亲属大额资金往来,务必留存转账、沟通记录,发生离婚纠纷时,专业家事律师可以通过梳理流水证据厘清款项性质,守护当事人的合法财产以及子女抚养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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