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案件详情
本案属于赠与合同纠纷,原告系打赏行为实施人的配偶,其主张:配偶在夫妻婚姻存续期间,在抖音平台向主播账号累计打赏折合人民币xx元;认为主播言语挑逗、存在暧昧引诱,双方存在不正当男女关系,打赏款项属于夫妻共同财产,该打赏属于无权处分、违背公序良俗的赠与,请求法院确认赠与无效,要求主播全额返还全部打赏钱款,同时由被告承担本案诉讼费。
案涉抖音账号虽登记在案外一名女性名下,但实际使用、直播的是我方当事人,我方当事人收到本案起诉材料后,委托广东然铨律师事务所代理应诉。
经法庭查明关键事实:案涉绝大部分打赏记录,均发生在打赏人与我方当事人添加QQ好友之前;添加好友当日,打赏金额仅极少数量;现有证据不足以证明打赏是基于双方存在不正当男女关系而发生。同时抖音平台会对直播打赏收益按照平台规则进行分成,主播无法拿到用户充值的全额款项。
二、案件结果
受理法院全部采纳广东然铨律师事务所代理意见,作出一审判决:
1. 认定案涉抖音打赏行为属于网络消费行为,并非法律意义上无偿的赠与合同关系;
2. 现有证据不能证实打赏是基于不正当男女关系,无法认定打赏行为违背公序良俗;
3. 驳回原告全部诉讼请求,原告主张确认赠与无效、退还xx元全部得不到法院支持;
4. 本案案件受理费全部由原告自行承担。
三、律师价值
本案代理过程中,广东然铨律师事务所代理律师重点从三大维度组织抗辩:第一,厘清法律关系,指出用户充值打赏是向平台购买虚拟礼物,主播提供直播表演服务,该行为属于网络服务消费,并非直接无偿赠与主播;主播无法直接取得用户充值全部钱款,平台会按规则扣减分成,原告要求按用户充值全额返还没有事实依据。第二,梳理核对全部打赏时间线、社交软件好友添加时间,用证据证明大额打赏均发生双方深度私密社交之前,击破原告“因不正当关系引诱打赏”核心事实主张。第三,结合民事诉讼举证规则,指出原告应当对自己主张的“主播引诱、存在婚外不正当关系”承担举证责任,证据不足应当自行承担败诉后果;同时释X,即便配偶存在挥霍夫妻共同财产行为,原配应当向自己配偶追责,而不是直接向主播主张返还钱款。
本案中广东然铨律师事务所代理律师精准拆解直播打赏法律性质,梳理时间线证据击穿对方核心事实主张,厘清原配维权正确法律路径。面对配偶起诉主播返还打赏的新型网络纠纷,精准区分网络消费与赠与的边界,紧扣举证责任规则组织抗辩,帮助我方当事人获得全部胜诉,有效维护网络主播合法财产权益,为主播应对同类诉讼积累实务抗辩经验。
四、适用场景与服务指引
适用场景
1. 网络主播被打赏人的配偶起诉,要求确认赠与无效、返还直播打赏钱款的赠与合同纠纷案件;
2. 抖音、快手等各类直播平台,用户配偶起诉主播追回打赏款项的民事诉讼;
3. 需要区分网络直播打赏行为,判断属于网络消费还是无偿赠与的法律纠纷;
4. 需要梳理打赏流水、聊天记录、社交时间线,组织证据抗辩原配返还打赏诉求。
服务指引
1. 当主播收到法院传票,被起诉要求返还直播打赏,应当第一时间保存直播记录、平台结算记录、聊天记录、社交好友添加时间等全部证据材料;
2. 区分案件关键点:打赏发生时间、双方社交建立时间、平台收益分成规则,判断对方是否持有证明存在不正当交往、诱导打赏的证据;
3. 该类案件对证据梳理、法律关系定性要求高,建议委托专业律师介入应诉,固定抗辩证据,充分发表代理意见;
4. 提示:并非所有原配起诉主播返还打赏都会败诉,若对方能够充分举证主播明知对方有配偶,仍以发展婚外关系为目的诱导大额打赏,则存在被判决返还部分或全部款项风险。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