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情经过】
2023年12月19日晚,被告CX酒后在某市某区某路某号某酒吧内因点歌问题与案外人YX等人发生纠纷,继而相互争吵、互相扔啤酒瓶。当日22时30分许,YX的朋友、原告WX等人离开该酒吧期间,CX持刀冲向在酒吧通道北约20米处的WX,并捅伤其腹部后逃逸。WX伤后紧急就医治疗,花费医疗费14万余元。经司法鉴定,WX遭外力作用致小肠全层破裂行手术治疗,构成重伤二级;其腹部瘢痕构成轻伤二级,综合评定损伤程度为重伤二级。CX的故意伤害行为已由某区人民法院作出的刑事判决确认为故意伤害罪,被判处有期徒刑四年,作案工具水果刀予以没收。因刑事审理期间WX未获知可提起附带民事诉讼,故WX委托曹萍律师提起本案民事诉讼,诉请判令CX赔偿医疗费14万余元。CX书面辩称同意赔偿,对事发经过无异议,但事发后未垫付钱款。
【争议焦点】
本案的争议焦点主要在于:一是CX在承担刑事责任后,是否仍需对WX的人身损害承担民事赔偿责任;二是WX主张的医疗费损失是否合理、有据,应否得到全额支持。CX虽已被追究刑事责任并判处有期徒刑,但刑事责任的承担并不能免除其因侵权行为给被害人造成的民事损害赔偿责任。WX因CX的故意侵害行为导致小肠破裂等严重伤情,必然产生高额的医疗救治费用。因此,厘X侵权事实与损害后果之间的因果关系,以及核实医疗费用的合理性与必要性,成为本案的关键。
【裁判结果】
某区人民法院经审理认为,公民的生命健康权受法律保护,侵害公民身体造成伤害的,应当赔偿由此造成的损失。本案中,CX持刀伤害WX身体,导致WX受伤并产生医疗费损失,CX的行为具有明显过错,应当对WX产生的医疗费承担赔偿责任。WX主张的医疗费有相关医疗凭证予以佐证,于法有据,法院予以支持。CX经法院合法传唤,无正当理由未到庭参加诉讼,视为放弃相应的诉讼权利,法院依法缺席判决。最终法院判决:CX应于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赔偿WX医疗费14万余元;若未按期履行,需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案件受理费三千余元由CX负担。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