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案件详情
男女双方经介绍相识恋爱,登记结婚,婚后生育一名尚未满两周岁的婚生女。婚后夫妻双方因家庭琐事频繁发生矛盾冲突,女方独自主要承担婴幼儿照料工作,双方感情逐渐疏远,后期已经分居。
女方提起离婚纠纷诉讼,起诉请求判决准予离婚;婚生女由己方直接抚养,要求男方承担生活费、教育、医疗、保险相关开支;分割男方婚前按揭房屋婚后共同还贷对应的补偿部分。
本案庭前会议过程中,原、被告双方已经当庭达成完整的财产分割合意:由被告一次性向原告支付50000元夫妻共同财产分割补偿款,双方各自名下财产归各自所有,互不另行主张分割,也不再申请调取对方财产线索,全部夫妻共同财产纠纷就此了结,双方均在庭前会议笔录当中签字确认。
但进入正式开庭审理之后,被告当庭反悔此前达成的财产分割方案,只同意支付23000元补偿款,其余财产分割条件不变;同时提出争取子女抚养权,如果由其抚养,愿意独自承担孩子全部抚养费。案件审理过程中,被告申请亲子鉴定,法院委托鉴定机构出具亲子鉴定意见书,确认被告系孩子生物学父亲,鉴定费用由被告实际支付。本案适用普通程序公开开庭进行审理,双方当事人均到庭参加诉讼。
原告诉讼请求:
1、请求判决准予原、被告离婚;
2、请求判决婚生女由原告直接抚养,被告每月支付生活费,孩子教育、医疗、保险开支凭票据双方各承担一半,直至子女独立生活为止;
3、请求判令被告支付房屋婚后共同还贷对应的补偿款项;
4、本案诉讼费用由双方分担。
庭审中变更第三项诉求,按照庭前会议达成的方案,要求被告一次性支付夫妻共同财产分割补偿款50000元,其余各自名下财产归各自所有,互不另行分割。
事实理由:婚后双方矛盾不断,长期分居,夫妻感情已经完全破裂无和好可能;婚生女年龄幼小,长期跟随原告及原告父母生活,适宜由原告直接抚养;双方庭前会议已经就财产分割达成一致意见,应当遵照履行。
被告抗辩观点(本案被告方):同意离婚;要求取得子女抚养权,如归其个人抚养愿意承担全部抚养费;不同意继续履行庭前会议50000元补偿的约定,仅愿意支付23000元财产补偿,其余财产各自归各自所有。
代理核心观点(代理本案原告方,都燕果律师):
第一,原被告双方均同意离婚,夫妻感情确已破裂,应当判决准予解除婚姻关系;
第二,婚生女尚未满两周岁,依法应当以母亲直接抚养为原则,孩子长期由原告以及原告父母照料,已经形成稳定生活环境,应当判归原告直接抚养,结合被告收入水平、本地生活标准确定合理抚养费;保险费无明确证据可另案处理;
第三,庭前会议笔录当中,原被告已经一致确认被告支付50000元财产补偿,全部财产一次性了结,双方均签字确认;被告无正当理由庭审中反悔,应当适用民事诉讼禁反言原则,不应当允许其随意推翻此前已经作出的诉讼处分行为;同时结合房屋每月还贷金额、婚姻存续时间,50000元补偿并未超出原告依法可分得的婚后共同还贷对应利益;
第四,亲子鉴定系被告主动申请,鉴定结果也并未改变抚养、财产基础事实,鉴定费用应当由被告自行承担;请求法院支持原告全部诉讼请求。
都燕果律师接受原告委托,担任一审阶段委托诉讼代理人。
本案代理难点:离婚纠纷当中,庭前会议达成财产处分合意,开庭时被告直接反悔,需要充分论证民事诉讼禁反言原则的适用条件;婚生女不满两周岁,落实母亲直接抚养的法定裁判原则;抚养费各项开支需要区分生活费、教育医疗费与证据不足的保险费;核算婚前按揭房婚后共同还贷对应的补偿利益,论证5万元补偿金额具备事实基础;处理亲子鉴定程序带来的程序变化,厘清鉴定费承担主体;家事案件各方情绪对立,需要同时处理离婚、抚养权、抚养费、财产分割多项诉求。
二、案件结果
法院审理认定:双方均同意离婚,夫妻感情确已破裂,应当准予离婚;婚生女未满两周岁,按照法律规定以由母亲直接抚养为原则,结合实际照料情况判归原告直接抚养,综合本地生活水平、被告经济能力确定生活费,教育、医疗费凭票据各半承担,保险费因诉求不明确证据不足不予支持;被告在庭前会议中已经签字确认50000元补偿的完整财产分割方案,无正当理由庭审反悔,应当适用禁反言原则,且该金额并未超出婚后共同还贷对应的应得利益,被告应当按约支付50000元补偿款;亲子鉴定由被告申请,鉴定费由被告自行负担。
判决:
一、准予原告与被告离婚;
二、婚生女由原告直接抚养,被告自2026年7月起每月支付生活费1200元,教育费、医疗费凭有效票据双方各承担一半,直至子女独立生活为止;
三、被告于本判决生效五日内向原告支付夫妻共同财产分割补偿款50000元;
四、驳回原告其他诉讼请求。
案件受理费300元,原告、被告各负担150元。
如未按判决指定期间履行给付金钱义务,应当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
如不服本判决,判决书送达第二日起十五日内可以向上一级人民法院提起上诉。
整体代理成果
都燕果律师接受委托后,梳理婚姻矛盾证据、子女长期照料相关材料,调取庭前会议完整笔录,重点围绕民事诉讼禁反言原则开展论证,反驳被告庭审反悔财产分割方案的抗辩。法院全部采纳我方核心代理意见:判决准予双方离婚;不满两周岁的婚生女判归原告直接抚养,确定合理的抚养费承担方式;依据禁反言原则判令被告按照庭前达成的合意支付50000元财产分割补偿款。律师向当事人完整解读一审离婚判决书,释X离婚案件庭前会议效力、禁反言裁判规则、未成年子女抚养裁判标准,提示上诉权利、款项履行以及后续探望权相关注意事项,完成离婚纠纷一审全流程法律服务。
三、律师价值
离婚纠纷,庭前会议双方签字确认财产分割方案,被告正式开庭反悔,涉及未满两周岁子女抚养权、婚前按揭房婚后还贷补偿的家事案件当中,离婚案件庭前会议笔录的证据效力;民事诉讼禁反言原则在家事离婚案件中的适用;不满两周岁子女由母亲直接抚养的法定原则;抚养费之中生活费、教育医疗费与证据不足保险诉求的区分;婚前按揭房屋婚后共同还贷补偿利益核算;亲子鉴定申请之后鉴定费承担认定,是本案核心要点。都燕果律师全程承办本案一审代理,事实梳理、证据统筹把控、庭审核心抗辩、判决书解读全流程闭环把控,维护原告当事人婚姻、子女抚养及财产方面的合法权益。
1. 全盘梳理案件事实,整理证据,识别法律风险,完成完整风险预判
接受委托后,梳理结婚证、子女出生证明、房屋不动产档案、庭前会议完整笔录、子女照料相关证据材料,研读民事诉讼禁反言相关裁判规则。
识别本案核心风险:被告在庭前已经签字认可财产补偿方案,庭审阶段直接反悔,如果禁反言不能被法庭采纳,原告财产补偿利益会大幅缩减;婚生女虽不满两周岁,但被告会全力争夺抚养权;保险费诉求缺乏明确证据存在被驳回风险;亲子鉴定程序会带来审理周期延长,但鉴定结果并不改变原有抚养、财产基础事实。
向当事人释X民法典婚姻家庭编、民事诉讼证据相关规定,客观告知案件有利以及不利风险,确定庭审代理思路。
2. 搭建一审代理思路,梳理庭审要点,准备全套庭审预案
代理工作思路:
第一层,双方均同意离婚,证明夫妻感情确已破裂,请求法院判决准予离婚;
第二层,婚生女尚未满两周岁,长期跟随原告及原告父母生活,依法应当判归原告直接抚养,结合被告收入和当地生活水平主张合理抚养费;保险费诉求因证据不足予以调整;
第三层,重点引用庭前会议签字笔录,论证被告无正当理由不得反悔,适用禁反言原则,同时结合房屋还贷数据说明50000元补偿具备事实基础,应当全部支持;
第四层,亲子鉴定为被告主动申请,鉴定费用应当由被告自行承担。
针对本案,准备举证、质证、辩论全套庭审预案。
3. 参与一审普通程序公开开庭审理,举证质证,发表代理意见
本案普通程序开庭审理,双方均到庭应诉。都燕果律师提交全套证据,围绕婚姻破裂事实、两周岁以内子女抚养规则、庭前会议笔录效力、禁反言原则适用完整发表代理意见。法院采纳我方全部核心代理观点,作出离婚、子女归女方抚养、支付50000元财产补偿的一审判决。
4. 接收民事判决书,逐条拆解判决内容,做好判决解读以及后续程序风险提示
拿到判决书,向当事人解读裁判逻辑,重点说明:离婚案件庭前会议当中当事人签字确认的处分意见,无正当理由不能随意反悔,可适用禁反言;未满两周岁子女,法定以母亲直接抚养为原则;抚养费区分生活费、凭票分担的教育医疗开支;婚前一方按揭购房,婚后共同还贷部分可以主张补偿;告知十五天上诉期;对方到期不支付5万元补偿款可以申请强制执行;完成离婚纠纷一审案件全流程法律服务指引。
5. 沉淀离婚纠纷庭前会议、禁反言办案经验,输出法律风险提示
案件办结之后,结合本案实务输出法律风险提示:
① 离婚案件庭前会议、调解过程中签字确认的方案,不要随意签字,签字之后无正当理由庭审很难推翻。
② 子女未满两周岁,离婚诉讼中抚养权原则上归母亲,同时结合实际照料情况综合判断。
③ 婚前按揭购买房屋,婚后共同偿还贷款,离婚时另一方有权就共同还贷及对应的增值部分主张补偿。
④ 抚养费当中,没有明确证据、金额不固定的保险类支出,法院一般不予直接处理。
都燕果律师,梳理全套证据,重点运用禁反言原则反驳被告庭审反悔行为,既争取到未满两周岁子女的直接抚养权,又保住双方此前协商确定的5万元财产补偿,全方位维护女方当事人家事合法权益。
四、适用场景与服务指引
离婚诉讼,庭前会议双方已经签字确认财产分割补偿方案,开庭对方反悔;婚生子/女尚未满两周岁,需要争取抚养权、抚养费,同时涉及婚前按揭房婚后还贷补偿,可委托都燕果律师提供一审代理法律服务:
1、起诉离婚,双方庭前会议已签字确认财产补偿方案,正式开庭被告反悔;
2、婚生子女未满两周岁,争取子女直接抚养权及合理抚养费;
3、涉及一方婚前按揭购房,婚后共同还贷部分的补偿分割;
4、服务包含案件事实梳理、证据整理、庭审策略制定、开庭质证抗辩、判决书解读、上诉风险评估全套离婚家事法律服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