体育课同学碰撞致骨折,学校、学生监护人互相甩锅|百色毛美慈律师代理受害学生拿到赔偿
案例专长:校园人身损害、未成年人侵权、学校教育管理责任划分、人身损害赔偿
判决时间:2026年01月
审理法院:广西壮族自治区百色市右江区人民法院
代理方向:原告(受伤学生,由法定监护人代理)
判决结果:判决学校承担70%赔偿责任,侵权学生监护人承担30%赔偿责任;支持合理医疗费;驳回其余不合理诉求;案件受理费全部由学校承担。
一、案情内容
两名未成年初中生在上体育课1000米测试慢跑热身时,后方学生加速超越,不慎踩到前面学生脚后跟,导致原告学生重重摔倒,造成左尺桡骨下段骨折。学生先在公立医院住院2天,家属不愿做手术,选择民间骨科诊所做保守复位治疗。
事故发生后,学校、对方学生家长互相推诿责任:学校主张课前做过安全教育,属于意外事件,学校无责;对方学生监护人主张责任全部在学校,体育课风险应当由学校承担;保险公司只赔付少量保险金。
原告自行支出公立医院医疗费,同时在民间骨科诊所支出大额治疗费。起诉时我方提交全部医院票据、诊所收费票据、病历、医嘱。诉讼中申请伤残鉴定,鉴定结论不构成伤残等级。
庭审中,被告抗辩私人诊所治疗费用不应赔付;没有医嘱,护理费、营养费、精神抚慰金全部不应当支持;学校认为自己已经尽到教育义务,不承担赔偿。
毛美慈律师代理受害学生,梳理事故发生经过:体育课人数众多,仅有一名任课老师,没有分批测试,现场管理存在漏洞,学校未尽管理职责;同时,后方学生加速超越没有注意前方人员,自身具有过错。
法院认定:民间骨科诊所治疗票据真实,医疗费全部予以支持;无医嘱的护理费、营养费、精神抚慰金不予支持;划分责任:学校承担70%赔偿责任,侵权学生监护人承担30%赔偿责任,保险公司已经赔付金额予以扣减,判令两方分别赔付对应赔偿款。
二、本案适用于遭遇哪些情形的客户可联系百色右江区毛美慈律师
1.中小学在校学生(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在上课、课间遭受同学人身伤害;
2.学校、对方家长互相甩锅,互相推托责任,不愿意赔钱;
3.孩子受伤后,有公立医院治疗,同时有民间诊所、中医保守治疗;
4.分不清学校到底要不要承担赔偿,各方责任比例如何划分;
5.需要申请伤残鉴定,主张人身损害各项赔偿。
三、百色右江区毛美慈律师服务内容
1.校园人身损害法律咨询,梳理事故经过,收集病历、票据;
2.分析学校是否存在教育、管理过错,预判责任比例;
3.和学校、对方监护人协商调解;
4.起草起诉状,组织全套证据;
5.代理立案、开庭,代理申请司法鉴定;
6.判决后执行咨询。
四、律师价值
未成年人校园受伤案件难点在于责任划分。发生事故之后,学校经常辩称已经做过安全教育就可以免责;对方学生家长把全部责任推给学校。很多家长不知道法律规定:限制民事行为能力学生在校受伤,学校未尽教育管理职责就要承担侵权责任,不是简单一句“已经安全教育”就可以免除责任。
本案中体育课开展多人跑步测试,只有一名老师在场,没有采取分批测试等管理措施,现场秩序管理存在漏洞,这是律师庭审重点论述的学校过错点。
本案另外一个争议:民间骨科诊所的治疗费能不能赔。对方全部抗辩诊所不属于正规医院,费用应当全部剔除。律师提交完整收费票据、诊所诊断材料,证明该笔费用是骨折之后实际发生的合理治疗支出,法院最终全部认可该部分医疗费。
同时律师客观评估诉求:对于没有医嘱支撑的护理费、营养费,理性对待,避免当事人盲目主张,导致诉讼费损失。经鉴定不构成伤残,精神损害抚慰金无法得到支持,庭审中向当事人释X诉讼风险。
案件最终法院划分三七责任,学校承担主要赔偿,对方家长承担次要赔偿。提示各位家长:孩子在校受伤,不光打人一方家长要赔,如果学校管理有漏洞,学校同样需要承担赔偿责任。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