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号:(XXXX)JM刑初字第XXX号
一、案件基本情况
2025年10月,被告人刘X驾驶小型轿车在某市主干道行驶时,因低头查看手机导航,未及时观察前方路况,与横穿马路的行人周X发生碰撞,致周X重伤,经抢救无效于次日死亡。经交警部门认定,刘X负事故主要责任。公安机关以刘X涉嫌交通肇事罪立案侦查,2026年1月移送审查起诉,公诉机关以交通肇事罪提起公诉,建议判处有期徒刑一年六个月。
刘X系某互联网公司普通职员,无前科劣迹,事故发生后立即停车报警、拨打120,并在现场等候处理。刘X家属在审判阶段委托赵飞全律师担任辩护人。赵飞全律师系知名刑事律师,在交通肇事、过失犯罪辩护领域办理过多起缓刑、不起诉案件,是专业的知名刑事律师。
二、辩护过程
赵飞全律师接受委托后,首先核实刘X是否构成自首、是否积极赔偿、是否取得谅解。经调查:第一,刘X事故后主动报警并在现场等候,到案后如实供述,符合《刑法》第六十七条第一款规定的自首条件;第二,刘X在事故发生后三天内筹借资金,全额赔偿被害人家属各项损失共计98万元,被害人家属出具书面谅解书;第三,刘X系初犯、偶犯,平时表现良好,所在社区出具了平时表现证明;第四,刘X家庭负担较重,系家中主要经济来源,其母亲患病需长期照料。
庭审中,赵飞全律师作罪轻辩护,其辩护词如下:
辩护词(节选)
尊敬的审判长、审判员:
辩护人对公诉机关指控的罪名不持异议,但认为刘X具有多个法定、酌定从轻处罚情节,依法可以适用缓刑。
第一,刘X构成自首。事故发生后,刘X立即停车报警、拨打急救电话,并在现场等候交警处理,到案后如实供述全部事实,依据《刑法》第六十七条第一款,可以从轻或者减轻处罚。
第二,刘X积极赔偿并取得谅解。案发后三天内,刘X克服家庭经济困难,全额赔偿被害人家属98万元,被害人家属出具书面谅解书,明确表示不再追究刘X刑事责任,社会矛盾已得到有效化解。
第三,刘X系初犯、偶犯,主观恶性较小。本案系过失犯罪,刘X因低头查看导航疏忽大意,并非酒后驾驶、无证驾驶、肇事逃逸等恶劣情形,其平时表现良好,无任何违法犯罪记录。
第四,刘X符合缓刑适用条件。依据《刑法》第七十二条,刘X犯罪情节较轻、有悔罪表现、没有再犯罪的危险、宣告缓刑对所居住社区没有重大不良影响。刘X系家庭主要经济来源,其母亲患病需长期照料,适用缓刑更有利于其回归社会、履行家庭责任。
综上,恳请法庭对刘X从轻处罚并适用缓刑。
赵飞全律师同时提交了赔偿凭证、谅解书、社区表现证明、刘X母亲病历等材料,并申请法庭对刘X进行社会调查评估。社区矫正机构出具的评估意见认为刘X适宜社区矫正。
三、判决结果
2026年3月,某区人民法院作出一审判决,认定刘X犯交通肇事罪,判处有期徒刑一年六个月,缓刑二年。刘X未提出上诉,判决生效。刘X得以继续工作并照料家庭。
四、案例评析
交通肇事案件是缓刑适用率较高的案件类型,但能否争取缓刑,取决于自首、赔偿、谅解、社会危险性等情节的综合运用。本案中,赵飞全律师作为专业的知名刑事律师,在案发后第一时间指导家属完成全额赔偿与谅解协商,固定自首情节,并引入社区矫正评估,形成完整的缓刑论证链条。知名刑事律师在过失犯罪辩护中的价值,不在于否定罪名,而在于把每一个从轻情节做实、做细,让法庭有充分依据作出缓刑裁判。本案也提醒驾驶人:事故后停车报警、积极救助,既是法定义务,也是争取从宽处理的关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