许晓荣律师代理民间借贷原告,调解一次性全额追回借款本息及维权开支合计约20万元
一、案件详情
本案系民间借贷纠纷,法院立案后适用简易程序审理,许晓荣律师担任原告委托诉讼代理人。 两名被告因资金周转需要,向原告借款二十五万元,原告完成转账交付,被告出具借条,借条对于利息、违约金、实现债权律师费承担都作出书面约定。借款到期后,被告只归还六万余元,尚X十八万余元本金没有偿还。原告多次催要无果,诉至法院,请求判令两名被告归还剩余本金、利息、违约金,同时由被告承担律师费、诉讼费、保全保函费等维权支出。 案件审理阶段,法院组织双方调解。
二、案件结果
经法院主持调解,双方达成调解协议,法院出具调解书确认效力:
1.两名被告于约定期限前一次性向原告支付借款本金、利息、律师费、保函费合计十九万余元。
2.被告到期不能足额履行付款义务,需要另行承担一万元违约金。
3.案件受理费、保全费合计三千余元,全部由两名被告承担,该笔原告垫付的费用被告需要和欠款一并支付原告。
4.双方其他方面无争执。 调解协议各方签字、法院确认后生效。
三、律师价值
1.梳理借条、转账记录等全套借贷证据,依据借条约定,一并主张本金、利息、律师费、保全保函费等全部维权成本,最大程度维护出借方合法权益。
2.谈判促成被告一次性集中履行全部款项,同时增设逾期违约金条款,约束被告按期付款,一旦违约加重对方责任。
3.通过调解快速结案,不用等待开庭判决,帮助债权人尽快实现债权。
四、适用场景与服务指引
适用场景
1.持有书面借条,借条明确约定律师费、违约金由违约的借款人承担;
2.多人共同签字借款,到期拖欠本金利息,出借人想要一次性追回全部款项;
3.希望调解结案,同时要求违约方承担债权人打官司产生的律师费、保全保险费。
服务指引
1.在书写借条时,建议写明如果逾期不还,违约方承担律师费、保全费、保函费等实现债权的费用,后续起诉可以依法主张该部分损失。
2.多人共同借款,应当全部作为被告起诉,由全部债务人共同承担还款责任。
3.调解当中可以将律师费、保函费纳入调解给付金额,由被告承担,调解书具备强制执行效力。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