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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起诉索要工程款|六盘水陈友林律师代理被告抗辩胜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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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案为建设工程发包方抗辩案件。陈友林律师抓住合同无效、工程质量瑕疵、付款条件未成就三大核心要点,组织微信聊天记录、现场照片等证据,庭审充分抗辩,法院全部采纳代理意见,驳回施工方全部诉求,帮助委托人规避两万余元经济损失,守住发包方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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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起诉索要工程款|六盘水陈友林律师代理被告抗辩胜诉

案例专长: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工程质量抗辩、工程款拒付维权

判决时间:2025年11月

法院:贵州省六盘水市水城区人民法院

代理方向:被告(工程发包方)代理人

判决结果:驳回原告全部诉讼请求;案件受理费由原告自行承担

一、案情内容

原告承包钢结构厂房改造施工项目,与被告签订建设工程施工合同,合同总价款近10万元。被告已经累计向原告支付工程款7万余元,原告起诉要求被告支付剩余近2万元工程款以及逾期付款违约金。

接受委托后,陈友林律师梳理案件全部材料,发现案涉工程存在多处严重质量缺陷:钢结构横梁下垂弯曲、部分位置未焊接、油漆防腐工序未施工、钢架出檐尺寸与施工图纸不符、门窗材料不符合图纸约定。被告在施工期间多次通过微信向原告提出整改要求,但原告一直没有完成整改工作。

同时律师核实,原告作为施工方并不具备建筑业企业施工资质,双方签署的建设工程施工合同依法应当认定无效。合同明确约定工程需要经过第三方公司验收合格才支付剩余尾款,案涉工程既没有完成整改,也没有完成竣工验收,付款条件并未达成。庭审过程中,法院向原告释X可以申请工程质量、工程造价司法鉴定,原告在指定期限内没有提交鉴定申请。

法院最终采纳我方全部代理意见,认定案涉工程未达到合同约定结算条件,判决驳回原告全部诉讼请求,被告无需再向原告支付剩余工程款及违约金,帮助委托人规避近2万余元的经济损失。

二、本案适用于遭遇哪些情形的客户可联系六盘水陈友林律师

1. 建设工程施工后,施工方起诉索要尾款,但工程存在质量问题未整改;

2. 发包方面对工程质量瑕疵,想要行使抗辩权拒付、少付工程款;

3. 施工合同效力存疑、需要梳理合同无效后法律后果;

4. 工程未竣工验收,施工方直接起诉要求结算工程款;

5. 建设工程案件涉及司法鉴定、证据梳理抗辩。

三、六盘水陈友林律师服务内容

1. 建设工程施工合同、施工图纸、聊天记录等全部证据梳理、证据组织;

2. 分析施工合同效力、付款节点、质量责任划分,出具案件法律分析;

3. 代为起草答辩状、证据目录,针对原告诉讼请求制定抗辩方案;

4. 庭审出庭代理,针对工程质量、付款条件、司法鉴定进行法庭抗辩;

5. 判决后,提供上诉、执行阶段法律咨询。

四、律师价值

本案属于典型建设工程纠纷,很多发包方当事人存在误区:只要工程大体做完,就必须向施工方支付工程款。本案中委托人一开始面临不利处境,原告手握转账记录以及施工合同,直接起诉索要剩余工程款加违约金,合计两万余元。如果抗辩策略出现偏差,委托人极有可能需要承担工程款及违约金。

陈友林律师接受委托之后,没有局限于工程款本身,而是从合同效力、工程质量、合同约定付款条件、司法鉴定程序四个维度构建完整抗辩体系。第一点核实承包人无施工资质,合同无效;第二点固定微信聊天记录、现场照片,证明大量质量问题,并且被告多次催告整改;第三点紧扣合同条款,剩余工程款支付以第三方验收合格作为前置条件,该条件并未成就;第四点把握程序要点,若原告想要取得工程款,应当申请司法鉴定,原告放弃鉴定就要承担举证不能后果。

庭审中完整向法官呈现上述代理观点,全部被法院采纳,实现全部驳回原告诉请的胜诉结果。对于工程发包方来说,面对施工方起诉,不是只能被动给钱,工程质量、验收条件、合同效力均是合法抗辩抓手。律师通过专业拆解法律要件,把零散聊天记录、现场照片转化为法庭认可的有效证据,避免委托人不必要的经济支出,同时也为后续委托人另行主张工程整改损失保留法律途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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陈友林律师,贵州水城人,现执业于贵州新黔景律师事务所,专职从事律师工作,主办或参与代理多起民商事案件、仲裁及刑事案件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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