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方不出庭怎么办离婚?XX刘阳龙律师,二次起诉离婚,缺席审理仍顺利解除婚姻
案例专长
婚姻家事纠纷、二次起诉离婚、被告缺席离婚诉讼、离婚子女抚养权处理、离婚证据组织梳理
判决时间
2026年09月
法院
云南省XX市昭阳区人民法院
代理方向
代理离婚案件原告,组织证据提起二次离婚诉讼,请求判决离婚、子女由被告抚养。
判决结果
对方缺席法院判决准予双方离婚;两名婚生子女由被告直接抚养,原告按月支付抚养费每人每月500元直至成年。
一、案情内容
原被告经人介绍相识同居,之后办理结婚登记,婚后共同生育一儿一女两名子女。婚后双方相处过程矛盾不断,被告缺乏家庭责任感,双方发生冲突,还出现过家庭暴力情况,原告之后离家,夫妻开始长期分居。
原告在去年第一次向法院起诉离婚,法院作出判决不准双方离婚。判决之后,双方依旧处于分居状态,互不往来,夫妻关系没有任何修复改善。分居时间满一年之后,原告委托刘阳龙律师,再次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
原告的诉求是请求法院判决离婚,两个婚生子女继续由被告抚养。理由是孩子长期跟随被告生活,已经适应当前生活学习环境,贸然改变环境不利于孩子身心健康成长,原告愿意依法承担相应抚养费。
本案开庭审理,被告收到法院传票之后,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参加庭审,法院进行缺席审理。律师协助原告整理全套证据:身份材料、婚姻登记材料、子女户籍信息、上一次不准离婚的判决书,完整证明婚姻经过、子女情况,以及第一次判不离之后双方持续分居满一年的关键事实。
依据《民法典》第1079条第五款的规定,判决不准离婚之后,双方又分居满一年,一方再次起诉离婚,应当准予离婚。法院采信全部证据,认定夫妻感情已经彻底破裂。虽然被告没有到庭答辩应诉,法院依旧依法作出缺席判决:准予原被告离婚,两个孩子由被告直接抚养,原告每月向每名孩子支付500元抚养费直至孩子年满十八周岁。
二、本案适用于遭遇哪些情形的客户可联系XX刘阳龙律师
1.第一次起诉离婚,法院判决不准离婚,打算分居满一年再次起诉离婚;
2.想离婚,但另一方玩消失、拒收传票、开庭拒绝出庭,担心离不掉;
3.离婚案件中,子女长期跟随对方生活,希望子女继续由对方抚养,自己承担抚养费;
4.遭遇家庭矛盾、家暴、对方不顾家,想要收集证据提起离婚诉讼;
5.不清楚二次离婚需要准备哪些证据,需要家事律师协助整理材料、出庭代理。
三、XX刘阳龙律师服务内容
1.婚姻家事案件整体分析,评估是否满足法定离婚条件,预判案件走向;
2.梳理、收集、整理离婚全套证据,包括婚姻档案、前案裁判文书、分居相关证据;
3.起草民事起诉状,明确离婚、抚养权、抚养费诉讼请求,兼顾当事人真实意愿;
4.开庭出庭代理,即使被告缺席,围绕民法典离婚法定要件向法庭充分陈述代理意见;
5.对子女抚养权、抚养费方案做风险分析,兼顾孩子成长和当事人诉求,提供完整方案;
6.判决书出具后解读判决内容,告知抚养费履行、上诉权利等后续法律注意事项。
四、律师价值
很多当事人遇到离婚难题:第一次起诉离婚,法院没有判离,之后双方持续分居,但担心对方不出庭,第二次起诉依旧离不掉。不少当事人误以为,离婚案件被告不到庭,法院就一定不能判决离婚,这是常见的法律误区。
本案的关键点,就是用好民法典明确规定:判决不准离婚之后,双方又分居满一年,一方再次起诉离婚,应当判决离婚。但法条不等于当然胜诉,需要完整证据把“第一次判不离”“之后持续分居满一年”两件事实向法院证明清楚。
律师接受委托后,指导当事人把婚姻登记资料、子女信息、前次不准离婚判决书完整组织提交法庭,夯实案件事实基础。即便被告拒不到庭、放弃答辩举证,律师庭审中把法律规定和案件事实结合充分说理,推动法庭采纳我方全部核心诉求,成功判决离婚,同时实现子女继续由被告抚养的诉求。
同时结合本地生活水平,协助确定合理抚养费标准,既保障子女权益,也兼顾当事人经济承受能力。本案体现,离婚诉讼不是必须对方同意才能离,法定条件满足,即使对方缺席,依然可以实现离婚诉求。家事律师的价值,就是把当事人现实处境与法律条文结合,把当事人诉求转化为法院能够采信的证据与法律意见,实现当事人的婚姻家事诉求。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