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例详情

对方不出庭怎么办离婚?XX刘阳龙律师,二次起诉离婚,缺席审理仍顺利解除婚姻

  • 婚姻家庭
婚姻家庭
刘阳龙律师 在线
云南民定(昭通)律... 副主任
  • 5.0
    用户评分
  • 热情
    服务态度
  • 543
    服务天数
  • 2分钟内
    平均响应

律师价值

本案属于二次起诉离婚纠纷,前一次起诉被判决不准离婚,被告开庭拒不到庭。昭通刘阳龙律师代理原告,充分运用民法典“判决不准离婚后分居满一年再次起诉应当判离”法律规则,梳理完整证据链,法院采纳我方意见,缺席判决准予离婚,同时争取子女抚养权按当事人诉求处理,帮助当事人顺利解除婚姻关系。

案件详情

对方不出庭怎么办离婚?XX刘阳龙律师,二次起诉离婚,缺席审理仍顺利解除婚姻

案例专长

婚姻家事纠纷、二次起诉离婚、被告缺席离婚诉讼、离婚子女抚养权处理、离婚证据组织梳理

判决时间

2026年09月

法院

云南省XX市昭阳区人民法院

代理方向

代理离婚案件原告,组织证据提起二次离婚诉讼,请求判决离婚、子女由被告抚养。

判决结果

对方缺席法院判决准予双方离婚;两名婚生子女由被告直接抚养,原告按月支付抚养费每人每月500元直至成年。

一、案情内容

原被告经人介绍相识同居,之后办理结婚登记,婚后共同生育一儿一女两名子女。婚后双方相处过程矛盾不断,被告缺乏家庭责任感,双方发生冲突,还出现过家庭暴力情况,原告之后离家,夫妻开始长期分居。

原告在去年第一次向法院起诉离婚,法院作出判决不准双方离婚。判决之后,双方依旧处于分居状态,互不往来,夫妻关系没有任何修复改善。分居时间满一年之后,原告委托刘阳龙律师,再次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

原告的诉求是请求法院判决离婚,两个婚生子女继续由被告抚养。理由是孩子长期跟随被告生活,已经适应当前生活学习环境,贸然改变环境不利于孩子身心健康成长,原告愿意依法承担相应抚养费。

本案开庭审理,被告收到法院传票之后,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参加庭审,法院进行缺席审理。律师协助原告整理全套证据:身份材料、婚姻登记材料、子女户籍信息、上一次不准离婚的判决书,完整证明婚姻经过、子女情况,以及第一次判不离之后双方持续分居满一年的关键事实。

依据《民法典》第1079条第五款的规定,判决不准离婚之后,双方又分居满一年,一方再次起诉离婚,应当准予离婚。法院采信全部证据,认定夫妻感情已经彻底破裂。虽然被告没有到庭答辩应诉,法院依旧依法作出缺席判决:准予原被告离婚,两个孩子由被告直接抚养,原告每月向每名孩子支付500元抚养费直至孩子年满十八周岁。

二、本案适用于遭遇哪些情形的客户可联系XX刘阳龙律师

1.第一次起诉离婚,法院判决不准离婚,打算分居满一年再次起诉离婚;

2.想离婚,但另一方玩消失、拒收传票、开庭拒绝出庭,担心离不掉;

3.离婚案件中,子女长期跟随对方生活,希望子女继续由对方抚养,自己承担抚养费;

4.遭遇家庭矛盾、家暴、对方不顾家,想要收集证据提起离婚诉讼;

5.不清楚二次离婚需要准备哪些证据,需要家事律师协助整理材料、出庭代理。

三、XX刘阳龙律师服务内容

1.婚姻家事案件整体分析,评估是否满足法定离婚条件,预判案件走向;

2.梳理、收集、整理离婚全套证据,包括婚姻档案、前案裁判文书、分居相关证据;

3.起草民事起诉状,明确离婚、抚养权、抚养费诉讼请求,兼顾当事人真实意愿;

4.开庭出庭代理,即使被告缺席,围绕民法典离婚法定要件向法庭充分陈述代理意见;

5.对子女抚养权、抚养费方案做风险分析,兼顾孩子成长和当事人诉求,提供完整方案;

6.判决书出具后解读判决内容,告知抚养费履行、上诉权利等后续法律注意事项。

四、律师价值

很多当事人遇到离婚难题:第一次起诉离婚,法院没有判离,之后双方持续分居,但担心对方不出庭,第二次起诉依旧离不掉。不少当事人误以为,离婚案件被告不到庭,法院就一定不能判决离婚,这是常见的法律误区。

本案的关键点,就是用好民法典明确规定:判决不准离婚之后,双方又分居满一年,一方再次起诉离婚,应当判决离婚。但法条不等于当然胜诉,需要完整证据把“第一次判不离”“之后持续分居满一年”两件事实向法院证明清楚。

律师接受委托后,指导当事人把婚姻登记资料、子女信息、前次不准离婚判决书完整组织提交法庭,夯实案件事实基础。即便被告拒不到庭、放弃答辩举证,律师庭审中把法律规定和案件事实结合充分说理,推动法庭采纳我方全部核心诉求,成功判决离婚,同时实现子女继续由被告抚养的诉求。

同时结合本地生活水平,协助确定合理抚养费标准,既保障子女权益,也兼顾当事人经济承受能力。本案体现,离婚诉讼不是必须对方同意才能离,法定条件满足,即使对方缺席,依然可以实现离婚诉求。家事律师的价值,就是把当事人现实处境与法律条文结合,把当事人诉求转化为法院能够采信的证据与法律意见,实现当事人的婚姻家事诉求。

声明:以上内容由相关作者结合政策法规整理发布,若内容有误可通过意见反馈联系删除
文章涵盖面广,如需要针对性解答,可立即咨询小助手
咨询助手
24小时在线
立即咨询 >
本文字,预估阅读时间分钟
浏览全文
更多案例推荐 · 刘阳龙律师
刘阳龙律师
您是否要咨询刘阳龙律师?
5.0分热情服务天数:543
刘阳龙律师
15306202****7898 执业认证
  • 云南民定(昭通)律师... 副主任
  • 建设工程纠纷 刑事辩护 交通事故
  • 云南省昭通市昭阳区团结路荷苑写字楼13层
一、核心信息概览 刘阳龙律师,毕业于云南大学法学专业,获学士学位,现任云南民定(昭通)律师事务所执行事务主任、律所副主任...
  • 151-2662-2714
保存到相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