借条约定维权费用全由违约方承担,南京仲宋雨晴律师一审代理为出借人追回18万元本金、利息及律师费
一、案件简介
本案系一起业务往来关系中产生的民间借贷纠纷。原告与被告系业务往来关系,20XX年X月X日被告因资金周转需要向原告借款50万元,双方约定借款期限为收款日起2个月,无借期内利息,逾期按月利率1.5%计息,并约定违约方承担守约方维权产生的律师费、诉讼费、保全费等一切费用,案外人提供担保。原告当日通过银行转账50万元并备注"借款给被告"。此后被告陆续分七笔偿还本金共计32万元,剩余18万元经多次催要无果。原告遂委托江苏天倪律师事务所仲宋雨晴律师代理一审诉讼,诉请返还借款本金18万元及逾期利息,并主张律师费XXX元、保全担保费XX元。被告经合法传唤未到庭,法院依法缺席审理。
二、律师代理经过
仲宋雨晴律师重点开展以下工作:第一,以《借条》与银行转账记录相互印证,完整证明50万元借贷合意与款项实际交付,夯实基础债权;第二,逐笔梳理被告七次还款记录,精确核算已还本金32万元、剩余本金18万元,避免金额争议;第三,针对约定月利率1.5%(年化18%)超过司法保护上限的问题,主动将逾期利息调整为合同成立时一年期LPR四倍即年利率14.6%,并按实际欠款本金分段计算,确保利息主张合法可获支持;第四,依据《借条》中维权费用承担条款,主张律师费XXX元并由被告承担,获法院全额支持;第五,针对被告缺席情形,以完整证据链保障法院对借贷事实的认定,争取缺席判决支持核心诉请。
三、判决结果
法院判决:
被告偿还原告借款本金18万元、截至20XX年X月X日的逾期利息7万余元及此后以18万元为基数按年利率14.6%计算至实际清偿之日止的逾期利息;
支付律师费XXX元;
案件受理费XXX元、保全费XX元合计XX元由被告负担;
驳回保全担保费XXX元的诉请。
四、律师价值
仲宋雨晴律师在被告缺席应诉的情况下,通过借条与转账记录的双重印证锁定18万元本金及7万余元逾期利息,并主动调整利率至司法保护上限确保利息主张全额获判;同时依据合同约定成功主张律师费XXX元由违约方承担,实现债权本金、利息与维权成本的三重保障,展现了缺席审判下扎实的证据组织与精准的诉请设计能力。
五、适用场景与服务指引
如您遇到以下情况,可第一时间联系江苏南京仲宋雨晴律师:
1、业务往来、朋友熟人之间大额借款,有借条和转账记录,对方逾期不还或仅部分还款;
2、借款经过多次分批还款,本金余额需逐笔核算,避免对方以还款金额争议拖延;
3、借条约定逾期利率较高(如月息1.5%),超过LPR四倍上限,需要合法调整诉请确保利息获判;
4、借条明确约定律师费、诉讼费、保全费等维权费用由违约方承担,需要在诉讼中一并主张;
5、借款有担保人,需要评估担保责任范围及是否一并主张;
6、被告拒不到庭、下落不明或恶意回避诉讼,需要以完整证据链争取缺席判决支持全部核心诉请;
7、出借人希望同步采取财产保全措施,防止被告转移财产、保障判决执行。
南京仲宋雨晴律师深耕民间借贷、合同纠纷办案多年,可针对借款交付举证、分批还款梳理、利率合法化调整、维权费用主张、担保责任认定、缺席审判与财产保全应对等提供证据调取、金额核算、诉请设计、保全申请、一审全程代理一站式法律服务,精准拆解利率超限、还款抵充顺序、被告缺席等难点,帮助出借人足额追回借款本金、逾期利息及律师费等维权损失。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