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诉促谈高效解纷——南京仲宋雨晴律师代理承揽合同案,和解撤诉零受理费结案
一、案件简介
本案系一起承揽合同纠纷。原告(江苏省某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任执行董事)因与被告上海某有限公司发生承揽合同纠纷,向上海市松江区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原告委托江苏天倪律师事务所仲宋雨晴律师代理本案。法院于20XX年X月X日立案受理。诉讼过程中,原、被告双方自行协商达成和解,案涉争议处理完毕,原告遂以双方已和解、争议已解决为由向法院提出撤诉申请。
二、律师辩护经过
仲宋雨晴律师接受原告委托后,围绕承揽合同履行事实与争议焦点开展代理工作:第一,梳理承揽合同关系及履行证据,明确诉讼请求与事实依据,为立案及后续谈判奠定基础;第二,立案后积极与对方沟通协商,推动双方就争议事项自行达成和解,实现"以诉促谈";第三,在争议实际解决后,及时指导原告以和解完毕为由申请撤诉,避免诉讼程序空转、减少当事人诉累;第四,依据法律规定争取案件受理费免予收取,最大限度降低当事人维权成本。
三、判决结果
上海市松江区人民法院裁定:准许原告撤回起诉;案件受理费免予收取。裁定于2026年X月X日作出,本案以和解撤诉方式圆满结案。
四、律师价值
仲宋雨晴律师以"立案+谈判"双轨推进,在诉讼程序中促成双方和解,帮助原告在较短时间内实现争议实质化解,避免了漫长审理周期与执行风险;同时通过撤诉程序使案件受理费免予收取,为当事人节省诉讼成本,实现维权效率与成本控制的双重目标。
五、适用场景与服务指引
如您遇到以下情况,可第一时间联系江苏南京仲宋雨晴律师:
1、企业间因承揽加工、定作、修理等合同履行产生纠纷,对方拖欠报酬或交付成果不符合约定;
2、合同争议金额明确、证据相对清晰,希望通过诉讼施压促成对方协商和解;
3、已立案但双方在诉讼中达成和解意向,需要专业指导撤诉程序、固定和解成果;
4、担心诉讼周期长、成本高,希望在立案后尽快以调解或和解方式解决争议;
5、需要评估撤诉、调解与判决三种结案方式对后续权利保障(如另行起诉、申请执行)的影响;
6、企业合同纠纷频发,需要建立合同审查、履约留证、争议预警的常态化法律风险防控机制。
南京仲宋雨晴律师深耕合同纠纷、企业商事争议办案多年,可针对承揽合同履行举证、违约责任认定、诉讼与谈判策略设计、和解协议起草审查、撤诉与调解程序操作等提供案情研判、证据梳理、立案代理、以诉促谈、结案方案设计一站式法律服务,帮助企业在控制诉讼成本的前提下高效化解商事争议,依法保障合同价款与经营权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