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案件详情
本案由贾慈航律师担任被告 B(劳动者)的委托诉讼代理人。
被告 XXX;入职原告 A 某科技公司,双方签订固定期限书面劳动合同。劳动合同到期之后,劳动者继续在该公司在岗提供劳动,但公司并未及时续签书面劳动合同,时隔较长时间后才再次签订劳动合同,新签署的合同中岗位、薪资等关键内容均为空白。后续双方在工作沟通中发生冲突,公司法定代表人口头作出开除表述,劳动者被移出企业工作微信群,劳动关系就此解除。
劳动者向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劳动仲裁,主张未签劳动合同二倍工资差额、违法解除劳动合同赔偿金以及欠付工资。仲裁机构作出裁决支持劳动者相关诉求。
原告 A 企业不服仲裁裁决,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起诉请求法院判令公司无需向劳动者支付二倍工资差额、违法解除赔偿金。公司抗辩:合同到期后双方按原有条件继续用工,视为原合同自动延续;劳动者部分主张已经超过仲裁时效;劳动者存在不服从管理、违纪情形,单位解除行为合法。
接受委托后,贾慈航律师整理全套证据材料:包括各阶段劳动合同、工资发放记录、微信聊天记录、录音证据、仲裁卷宗材料等。庭审当中发表代理意见:劳动合同到期后继续用工,用人单位负有续订书面劳动合同的法定义务,不存在自动续期;企业在仲裁阶段缺席,仲裁中没有提出时效抗辩,诉讼阶段再提时效抗辩不应被法庭采纳;单位并无证据证实劳动者存在违纪行为,解除没有履行通知工会等法定程序,属于口头单方违法解除;同时主张单位应当补足拖欠工资。
法院适用普通程序公开开庭审理,结合全部证据对案件各项争议逐一评判,驳回公司全部诉讼请求,作出一审判决。
二、案件总结
本案属于企业到期不续签书面劳动合同、口头辞退员工引发的劳动争议,核心争议:劳动合同到期继续用工是否视为原合同自动延续;仲裁阶段未提时效,诉讼阶段能否再主张仲裁时效抗辩;口头开除是否构成违法解除劳动合同。
律师代理劳动者应诉,法院驳回用人单位全部诉讼请求,判决用人单位向劳动者支付拖欠工资、未签订书面劳动合同二倍工资差额、违法解除劳动合同赔偿金,同时判令单位出具解除劳动合同证明,劳动者取得完整胜诉结果。
三、律师价值
本案由贾慈航律师全程代理,案件经过仲裁前置、企业不服仲裁提起一审诉讼,用人单位提出多项抗辩,律师全方位维护劳动者合法权益:
1.梳理全周期用工证据,击破 “原劳动合同自动延续” 的核心抗辩
代理律师梳理前后两份劳动合同、实际在岗工作记录,向法庭阐明:法律仅规定少数特殊情形下劳动合同才自动续延,本案并不属于法定情形;合同到期之后即便劳动者继续上班,企业依然必须主动签订书面劳动合同。同时指出,后期签署关键条款空白的劳动合同,不能弥补此前未签合同的法律过错,该观点被法院采纳,为二倍工资差额的支持奠定事实基础。
2.准确运用仲裁时效裁判规则,否定诉讼中新提出的时效抗辩
针对用人单位在仲裁开庭时无正当理由不到庭、未提出时效抗辩,到民事诉讼阶段才以超过时效进行抗辩。律师引用劳动争议司法解释,向法庭说明:当事人在仲裁程序中未提出时效抗辩,到一审诉讼阶段才提出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成功排除时效对劳动者诉求的阻碍。
3.固定口头辞退完整证据,论证单位属于违法解除劳动关系
律师提交微信聊天记录、现场录音、工作群移出记录等证据,还原公司法定代表人口头作出开除意思表示、劳动者被移除工作群的全过程。同时指出:用人单位主张员工违纪解除,却拿不出员工违纪事实证据,也没有履行通知工会的法定程序,解除行为既无事实依据,也不符合法定程序,属于违法解除,应当支付赔偿金,法庭采纳该代理意见。
4.兼顾工资诉求,完整维护劳动者全部合法利益
除二倍工资、违法解除赔偿金之外,律师同步就欠付劳动工资进行举证,推动法院一并对拖欠工资作出处理;同时主张用人单位应当依法出具解除劳动合同证明,保障劳动者后续求职、社保转移的权益。
5.判后法律服务闭环,做好劳动者风险提示
拿到判决书后,向当事人逐条解读判决主文,释明款项履行期限;提示职场劳动者:劳动合同到期要及时督促单位续签;遭遇口头辞退,务必留存录音、聊天记录等证据;劳动仲裁阶段应当重视出庭,避免缺席造成不利后果。
四、适用场景与服务指引
如果你遇到以下情形,可咨询贾慈航律师:
1. 劳动合同到期,单位不续签书面合同但继续用工,发生劳动纠纷;
2. 用人单位口头辞退、微信踢出工作群,没有出具书面解除通知;
3. 劳动仲裁胜诉后,用人单位不服仲裁结果向法院起诉,劳动者需要应诉代理;
4. 单位以员工违纪为由解除劳动关系,但拿不出违纪证据;
5. 劳动争议案件,需要证据梳理、仲裁、一审诉讼全流程法律服务;
6. 企业员工遇到二倍工资、违法解除赔偿金、拖欠工资相关劳动纠纷,需要法律分析咨询。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