赵长轲律师深耕劳动争议、专注劳动争议与企业合规,精通《劳动合同法》《劳动法》等法律法规、司法解释。擅长欠薪、违法辞退、工伤理赔;收费透明,擅长未签合同双倍工资、违法辞退补偿,被迫解除劳动关系赔偿,擅长争取经济补偿(2n),补偿(n)。劳资纠纷、加班费、社保补缴、竞业限制、群体性劳动争议,企业劳动合规、并购用工、复杂劳动诉讼、高管劳动纠纷,劳务派遣、逆向派遣、劳务外包等。熟悉劳动仲裁全流程,一体化,熟悉济南及山东各地仲裁 / 法院口径。擅长调解 + 诉讼快速回款,胜诉率高。仲裁诉讼执行全阶段代理。办案负责、胜诉率高,擅长从证据链突破。现为多家大型企业、国企、私企的法律顾问,帮助企业处理劳动争议,精通企业应对策略、熟悉企业应对方案,攻防兼备。大型律所资源,济南本地经验足。兼顾企业与劳动者两端;懂法律 + 懂心理,沟通疏导强。北京市百瑞(济南)律师事务所曾被济南高新法院做特邀调解组织,调解经验丰富。胜诉率与当事人满意度高。回复及时、口碑良好,办案细致,行业认可度高,两小时内响应,办案严谨、证据把控强。
一、案情简介
原告:刘X,授课人员; 被告:某已注销文化企业股东李某; 代理人:赵长轲律师(被告企业股东的代理律师)。
刘X曾从事艺术授课工作,报酬由案外自然人微信转账发放。后刘X起诉已经注销的文化企业的股东,主张和该文化企业存在全日制劳动关系,要求确认劳动关系,索要十一个月未签劳动合同双倍工资。原告提交短视频平台评价、转账记录、证人证言等多组证据支撑自己主张。涉诉文化公司工商经营范围并不包含艺术培训业务。
二、办案经过
当事人接到法院传票后委托赵长轲律师代理应诉。律师两小时内响应,办案严谨、证据把控强,全面阅卷,区分劳动关系与劳务关系法定三要件,针对原告每一份证据逐项拆解质证。庭审中重点论述:案涉授课业务不属于涉诉企业经营范围;全部报酬由自然人个人转账,公司从未发放薪酬;现有证据不足以证明授课人员接受该注销企业规章制度管理、受企业指挥监督,不满足劳动关系成立要件。
三、案件结果
法院判决驳回原告全部诉讼请求,企业方当事人全额胜诉。 裁判理由:劳动关系成立需要同时满足主体适格、劳动者受单位规章制度管理、劳动内容属于单位业务组成部分三项要件。本案中,案涉授课业务不属于涉诉公司经营范围;无证据证明原告接受该注销企业的管理约束;报酬均由案外自然人个人支付,现有证据不足以证明双方成立劳动关系,基于劳动关系主张的双倍工资请求失去基础,依法予以驳回。
律师价值总结:精准区分劳务合作与劳动关系边界,逐项击破对方证据,帮助企业股东在劳动诉讼中获得全胜,为企业处理用工纠纷提供有效法律抗辩,降低企业涉诉风险。
